据悉,备受关注的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桩)规划建设取得新进展,财政部近日确定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建设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国家示范项目”,此举将带动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及运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到2016年本市将建设公交充电站40个、公共充电桩2000个,总投资约5.16亿元。
据介绍,根据《天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2015年本市将推广应用1.2万辆新能源汽车,目前现有的充电设施数量已经不能满足投放车辆的充电需求。为合理规划和建设充电设施,助推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创新公共设施建设投融资思路,提出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即国际上统称的PPP模式,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并将实施方案上报国家有关部门。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评审,从项目采购程序竞争性、社会资本真实性、运作方式合理性、交易结构适当性,以及财政承受能力持续性等方面综合考量后,择优确定本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网络项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国家示范项目”,并将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扶持。
据了解,该项目社会资本方的选择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参与招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资格和经验,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第三方资质认证形式确定。项目合作采取社会资本方和政府资本方联合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公司由社会资本方控股,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天津市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20年,设施运营管理到期后可委托项目公司继续经营或政府回购。项目一期拟于2014至2015年建设20kW充电桩1100个,总投资共8250万元。二期拟于2015至2016年建设公交充电站40个、公共充电桩900个,总投资4.33亿元。项目建成后将为6800辆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其中公交车2000辆、区域运营车3300辆、物流车1500辆,覆盖率为57%,并逐步向社会其他新能源车辆开发充电服务项目。
市财政局负责人透露,目前本市采取或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共有27个,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投资规模约700亿元。一系列举措表明,本市公共设施建设融资运营已进入“PPP时代”,通过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两个作用”,可以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缓解财政支出压力,降低政府债务风险,激发社会资本活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