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作为节能灯生产大国,在节能灯的发展历程上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就2009年我国节能灯产量就已高达38亿支,并据相关机构保守估计,每年还会以20%的增长率成长,这个数量是相当惊人的。假设,一直普通节能灯的汞含量平均约为0.5毫克,而理论上1毫克的汞可能造成约360吨水及周围土壤污染,那么几十亿支节能灯背后可能造成的污染问题,是我们难以想象的。因而,废旧节能灯的回收显得尤为重要,就此“节能灯回收之路在何方”这个问题上,我们专访了复旦大学电源研究所的陈大华教授,并与之交流讨论,想借此得出一个更好的思路办法。
针对目前节能灯汞污染的问题,您是怎么看待建立节能灯回收体系这个项目的?您觉得应不应该对节能灯进行回收?还是说将力量放在另外开发的新光源上,如LED?
陈大华:我国作为节能灯生产第一大国,无论在节能灯的普及,制造或者研发上,都作出了很大的贡献,这是已被国际社会公认和毋庸置疑的,就现阶段而言,节能灯回收体系的建立是我国作为一个节能灯生产的大国对全球和对全人类生存环境负责的表现,是我们应该承担的义务,而启动节能灯回收项目已经成为国际照明的趋势潮流,也是关系到节能灯能否继续推广和发展的关键要事。实际上近年来国际上许多国家早已积极参与其中,如日本、欧美等国家,回收比率高达90%,就连台湾地区也高达80%,我们理应急起直追,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跟上这项造福子孙后代的有意义工作。
我认为目前进行节能灯回收不仅应该进行回收,而且需要刻不容缓马上进行。至于我们是否应该将力量放在开发新光源上,我想不应该把这二事对立起来。无论从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来看,用开发新光源来抵制节能灯的完善是不妥当的。从社会科学来分析,我们追求美好理想的社会目标,许多革命志士前赴后继的为之奋斗,但人们还是会尊重社会发展的规律,在当今一定是注重现在社会阶段的改进和完善,这二者绝对不是对立的。至于从自然科学而言,举例来说,我们传统的发电经历了火力、煤、石油,水力,核能,乃至核聚变发电的探讨,其中众所周知的核聚变发电是理论上最环保的,且是最好的发电方式,但就现在的技术来说,核聚变发电无论在资金上还是技术上都不能达到普及实现的状态,全球科技人员正在朝这一方向作不懈的努力,但人们也不会因此而丢弃传统的发电方式的改进和提高。节能灯的生产和推广应用和LED光源的开发,作为比喻,我们可以如对传统发电方式和核聚变发电的研究开发一样来认识,因此我们应该既要十分重视开发很有发展前途的LED光源,但决不舍弃一个已经达到成熟发展阶段的节能灯光源的改进和提高,以满足当今社会照明领域的实际需求,顾此失彼或甚至于放弃后者,显然是不合理和无法让人们接受的。根据这一想法,目前我们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有关老师正与光源企业科技人员合作编写 “节能灯技术与低碳照明” 一书,预计2011年春季出版,目的就是希望有益于节能灯的进步和改进。
您认为目前我国的节能灯回收体系的建立是否迫在眉睫?最好的时机是否就在当下?
陈大华:我认为我国目前的节能灯回收体系的建立是迫在眉睫的!2009年我国节能灯年产量已达到38亿支,这个数量是很可观的,其中约80%的产品是出口到国外,而2010年,随着全球包括我们中国的白炽灯淘汰进入实施阶段的真正启动,我国节能灯的生产和推广应用保守预测,估计还会以每年20%以上的增长率成长,美国能源部(DOE)经过调研作出预测:2015年节能灯的全球增长曲线才会出现拐点,估计实际情况节能灯增长很可能还会延伸到更长的时间。伴随国内外节能灯生产和应用继续大幅度增长情况,废弃节能灯导致汞污染问题就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严峻现实情况,根据环保科技人士的分析,要是全球废弃节能灯得不到妥善的回收处理,就有可能导致出现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活用水全部遭到污染,这个后果将是十分严重和难以想象的。因此,当今马上启动废旧节能灯回收应该说是十二分迫切和仍然是最好的时机。
您觉得节能灯回收体系应该如何建立?政府、企业和相关行业组织在里面分别扮演着什么角色,应起到什么作用?
陈大华:我觉得节能灯回收体系应该从法制和激励机制两方面建立。一个合理体系的完全建立不能单靠口号、宣传、报告或者研讨会等形式来构建。而是要从根本上来约束,如目前国内外已对节能灯里含有的汞含量进行严格规定,每个节能灯内不能超出多少毫克汞量。今后对于实行节能灯回收的企业或者组织,也应给予法律文件规定的强迫要求和激励奖励条例,以保证企业承担回收废弃节能灯义务和参与的积极性。
就建立节能灯回收体系而言,我觉得政府应担当起领导角色,企业是推行实施者,而相关行业组织则是宣传和监督者。政府应该建立起相关的法律机制,使这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律可循;而作为推行实施者的企业,则应该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付诸行动,无论是对生产、销售等企业而言,他们都应积极响应回收废弃节能灯。至于作为监督和宣传者而言的行业组织,他们则起到一个监督、引导、教育作用,对政府的立法、企业的回收进行相关的追踪报道、反馈。通过这三方面的配合和共同努力,就能逐步在我国建立起一个较为可靠和行之有效的节能灯回收体系。
一个完整的节能灯回收体系具体需要经过怎样的程序?
陈大华:我觉得,一个完整的节能灯回收体系应该包含四个程序:宣传和教育—试点和经验总结—建立法规全面实施—社会认同和积极参与。
宣传和教育:我们要通过媒体或者其他传播途径,让生产、使用节能灯的相关群体了解废弃节能灯所带来的危害,让他们意识到,节能灯的处理不当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让他们自觉树立其节能灯的环保意识。
试点和经验总结:由于我国是一个节能灯生产大国,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了很好的根基,但如何回收废弃节能灯我们还缺乏经验,我们必须试点推行回收项目,然后从中总结相关经验,针对试点中出现的问题、要点,我们则需要建立相关的法制制度,从无条理到法制条规的过度,而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机制则成为其他企业模仿的操作。今年十月在联合国资助下,我国发改委已在浙江阳光集团公司和北京的一家企业,开始为期一年的废弃节能灯的回收项目试点工作。
建立法规全面实施:企业、环保组织应该积极响应节能灯回收项目,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的,而是要实际操作起来,企业应该做到自觉回收废旧节能灯产品,环保组织也应起到引导、教育作用,作为监督者或者其中的参与者来说,这都是不可或缺的。
社会认同和积极参与:全社会的参与这是我们想要的最终效果,经过开始的宣传,试点项目的经验总结,再到企业、环保组织的积极参与响应,进而全社会的自觉参与,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体系,而在这个环节中,我们重点教育必须放在青少年身上。
目前的节能灯回收是否存在技术性问题或操作上的问题?
陈大华:我觉得目前节能灯回收是存在技术性的问题,这个主要体现在回收设备和相关工艺的专利技术上。我们都知道,浙江阳光照明集团公司在回收项目上已花费重金从瑞典引进了二套回收设备,该技改项目将通过破碎废旧节能灯管,回收节能灯管中的水银、荧光粉、塑料,玻璃和金属。但是,机器是购买回来了,之后还存在着许多实际运作上的问题,它涉及到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如具体的回收效率,相关的工艺操作等问题。我国今后更应该自己研究和开发废弃节能灯回收设备,全部依靠进口使我们在经济上难以承受和完全没有必要的,如果我们今后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就应该自主开发出比国外更价廉物美的国产废弃节能灯回收设备,就如我们当年成功开发出国产节能灯设备所走过的道路一样,这才是符合可持续发展观念和行之有效的途径。
其次,废旧节能灯回收后,所提炼、遗留下来的荧光粉、玻璃碎片、金属或者含有的珍贵的稀土元素等,这些肯定有再利用的价值,但是不同厂家生产出来的材料,它们之间质量存在差异,如回收到一起后如何再利用,创造额外的应用价值,这都是需要我们思考和探索的,是我们在科技上必须解决的问题。
至于操作上的许多问题,在我参加浙江阳光集团公司的废弃节能灯回收项目启动会上,他们已经作了详细的调研和分析,尤其是如何与环保组织的协调,资金运转和具体操作,我想感兴趣的人士可以与他们交流,他们在实施以后的更多经验和体会,是值得今后我国全面开展废弃节能灯回收工作时借鉴。
在LED发展的大趋势下,节能灯路在何方,在未来是否会退出市场?
陈大华:节能灯的路在何方?西游记的主题歌给了我们最好的回答:路就在我们脚下!我国作为全世界节能灯最大的生产大国,无论从量上,还是质上都有很大的优势,现在我国节能灯普遍都有高光效和灯寿命8000小时以上的优异性能,并且还具有荧光灯特有的光色舒适柔和,看上去不刺眼的明显优势,在性价比上更是受到人们的青睐。
近期国际上对全世界室内和室外照明的应用作了统计,其中荧光灯包括其分支节能灯仍占了所有人造光源发光约85%,这个比例是相当巨大的!对于未来节能灯是否会退出市场,这不是说突然间就会发生的一件事,它会有一个漫长的过程,就如白炽灯已经历了120多年应用历史,现已进入淘汰的历史阶段,但今年2010年全球还有约100亿只白炽灯的生产数量。从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说,科技的进步使任何一个产品,从它进入市场到快速成长,然后市场成熟,最后逐渐衰退和被市场淘汰,这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过程,节能灯也不会是一个例外,对此我们不必过于忧心,就如每个人都会有离开世界的一天,但只要努力,这决不会影响每个人在人生中创造辉煌!俗话说,天助自助者!其含意就是要想天助,必先自助。我想节能灯未来的路该如何走,我们应该在关注它自身存在的不足或者说可能会有新光源的取代的挑战时,不失时机的及时抓住机遇,在节能灯本身优势基础上,进一步不断改进和提高它的质量,并以最大努力弥补它存在汞污染这一缺失上下功夫,应该说目前节能灯还是处于辉煌时期,它的未来道路正是掌握在我们这些研发,生产和使用者自己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