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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创新

   2011-09-14 中国节能网3960
核心提示: 他是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级顾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第一届主任。高级工程师。1966年北京石油学院研究生毕业,1989
   他是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级顾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第一届主任。高级工程师。1966年北京石油学院研究生毕业,1989年在美国哈佛商学院学习。长期从事能源开发、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历任国家经委能源局局长、国家计委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司司长、国土地区司司长、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经济参赞。2000年底回国后参加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
记者: 您这次为浙江大学融资租赁高级研修班讲授“合同能源管理”, 我们非常有兴趣了解“合同能源管理”与“融资租赁”的关系, 给我们介绍一下吧!
   沈龙海: 感谢你们专程从上海过来采访,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有必要先简单介绍下“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情况。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 EPC)是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项目,提供节能潜力分析、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选购、工程施工、节能量检测、人员培训及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运行管理等全过程的一条龙服务。是基于市场的有效益的节能产品,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单位保证实现合同中承诺的节能量和节能效益。
   在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回收和收益与节能量和节能效益直接挂钩;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入按照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的约定共同承担或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项目建设完成后,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和节能效益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比例共同分享节能效益。合同应明确规定要实现多少节能效果。如果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全部投资,一般情况下产生节能效益的90%给节能服务公司,10%给用户,用户基本无风险。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的收益主要都来自节能效益。项目中如涉及节能设备,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归节能服务公司,双方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节能设备所有权的移交时间。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产生的节能效益,包括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归用户。
   节能服务公司应具有节能项目的融资能力,融资租赁是一些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融资方式,在中国刚刚开始。所以,合同能源管理也可以认为是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项目获得节能效益的一种投资或经营方式。
   记者: “合同能源管理”应该和“融资租赁”一样都是从西方引进中国的先进金融理念,请简单介绍下西方发达国家合同能源管理的产生和发展情况。
   沈龙海: 上个世纪70年代发生世界石油危机,由于石油价格的快速提高,用户的能源成本也随之增加,人们对节能的兴趣也随之增加。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中开始逐渐发展起来。有人将合同能源管理这种基于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用于技术和财务可行的节能项目中,使节能项目对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都有经济上的吸引力,具有投资利润率。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功能解决了项目的投资来源,节能服务公司的高效服务可以减少项目成本,节能服务公司以保证节能量和节能效益分享的方式减少了用户的风险。这是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公司,促进了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迅速发展,尤其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已经发展成为新型产业—节能服务产业。
   美国是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公司的发源地,也是节能服务产业发达国家之一。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制定激励政策措施,支持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把这种支持作为促进节能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政策措施。
   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同样十分重视。加拿大联邦政府要求政府机关大楼带头接受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并倡导和鼓励企业与居民接受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加拿大的银行都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银行也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评估,并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欧洲各国的节能服务公司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逐步发展起来的。欧盟各国更多的是依托政府有关能源开发、环境保护政策为其营造了一个孕育发展的环境。节能服务公司主要是帮助用户进行技术升级以及热电联产一类的项目,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节能效益分享时间较长。欧盟各国政府率先采购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财税政策也是建立在一系列法律、标准以及行政措施的基础上的。
   记者: 请介绍一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在中国的引入、示范和发展情况。
   沈龙海: 1992年至1994年,中国政府同世界银行(WB)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合作,完成了《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问题和对策研究》的项目研究。该研究报告有一个重要的结论和启示,即中国有巨大的节能潜力;很多环境效益好、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好的节能项目没有得到普遍实施。
   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和讨论,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一致认为:中国正经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深刻社会变迁,原有计划经济时期的节能管理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新的形势,因此,节能工作的管理方式和运营机制也应随之改变。在建立和完善节能法规、标准和激励政策的同时,有必要引进和推广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节能投资及服务融为一体的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一期于1998年12月开始实施,主要任务是节能服务公司示范和节能信息传播。先后成立了北京、辽宁和山东等三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和国家级节能信息传播中心。
   到2006年6月30日,三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累计为用能单位实施了475个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投资总额达13.3亿元,通过实施这些项目,三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获得净收益4.8亿元, 用能单位的收益为三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收益的8~10倍。这些项目产生了良好的节能和环境效益:形成年节能能力149万吨标准煤、形成年二氧化碳减排能力145万吨碳。
   三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的实践表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中国是可行的,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是可以赢利发展的。
   一般来说,节能项目中设备资金所占比例很大。为了克服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中的投融资障碍,山东节能服务公司开始探索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同时在2006年将公司改为租赁有限公司。由于模式的创新,其节能服务合同大幅度提高,为实现中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于2003年11月正式启动。主要任务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帮助新兴的和潜在的节能服务公司提高自身能力,促进他们健康快速成长,培育中国的节能服务产业。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二期包含有两个子项目:建立节能服务公司商业贷款担保机制和成立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2004年4月成立了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会员数量从2004年成立时的59家增加到2009年底的450家。除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会员外,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的影响和带动下,社会上出现了一批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从2008年底129家增长到2009年年底的181家。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完成总产值587.68亿元; 综合节能投资360.37亿元, 其中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投资为195.32亿元。按综合节能投资计算, 形成年节能能力1757.9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133.85万吨碳。
   记者: 正如融资租赁业在中国发展并不尽如人意,您觉得目前在中国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障碍是什么?
   沈龙海: 我认为很多政府部门和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识还不足,节能机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缺少创新金融工具,银行信贷支持力度也不够,节能服务公司融资困难;节能服务公司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缺少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难以适应节能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社会诚信度较差,节能服务公司不能及时分享到节能效益;
   记者: 在全社会都在倡导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中国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有没有新的政策引导和支持?
   沈龙海: 今年4月2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中,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发展目标:
   1、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意义;
   2、两条基本原则:一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
   3、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行税收扶持政策;完善相关会计制度;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4、加强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一些地方政府也先后出台了推行合同能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鼓劲和支持政策文件。
   我觉得政府有政策扶持当然是件好事情,特别是开始阶段的导向性很重要,但是不能完全依赖政府,一定要立足于市场,希望市场能够真正运作起来,项目有节能效益就不需要国家补贴,真正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全可以走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符合中国国情的长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这样才能长久发展下去,在促进节能理念的转变的同时加速节能设备的开发和利用,形成新的服务型产业。
   记者: 融资租赁是一种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综合交易方式,请您结合融资租赁业务,说明其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的作用。
   沈龙海: 大型生产型企业将是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客户,整体的、系统的、区域的节能项目将越来越多。融资租赁简单来说就是由出租方融资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交易。节能服务公司或租赁公司将节能设备租赁给用能单位,用能单位用节能设备产生的节能效益支付租金。
   近年来, 融资租赁型是一些节能服务公司正在探索的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一般来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中,节能设备的投资费用大,要占到项目总投资的50%以上。如果采用节能设备租赁方式,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可以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降低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风险。通过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相互签订合同,合作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项目,实现共利共赢。
   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以节能服务公司为总供货人的方案,使交易具有可操作性,并形成多盈局面。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克服障碍,实施更多的节能项目,将成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现实解决方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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