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石家庄市外贸宿舍因有2户欠缴暖气费,且联系不上户主,导致整个小区被停暖。
石家庄市长公开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市交通局宿舍停暖事件,他们正在积极协调有关各方,也召开了专门协调会,争取尽快恢复供热。该工作人员说,石家庄市桥东区供热办已经在2月18日将处罚通知单送至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已缴费居民可依据市供热条例要求华电退费。“供热企业是央企,我们也没办法,缴了费却被停暖,住户可以要求供热企业予以赔偿。”
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提出,“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供热。”条例提出,热源单位、供热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包括未按照规定要求连续、保质、保量供热的,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由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天气冷,供热企业的态度也‘冷’,央企应该多点儿社会责任感。”石家庄市交通局宿舍小区住户杨增群说。
截至2月19日22时,石家庄市交通局宿舍、锦府苑等小区的暖气片依然是凉的。本报将持续关注停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