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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琪: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的发展趋势

   2014-12-26 固废观察 2380
核心提示: 根据对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现状的分析,结合发达国家这一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发展经历,我认为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将会有如下几方面的明显趋势。

根据对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现状的分析,结合发达国家这一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发展经历,我认为我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将会有如下几方面的明显趋势。

呈跳跃式发展

由于我国经济还处于发展阶段,相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的规模和能力还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但是随着经济总量达到相应的程度和社会各界对生活环境改善需求的提高,我国在随后的几年将会使固废处理处置产业出现跳跃式的发展。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我国将在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它城市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70%以上。据此,全国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58万吨/日,与“十一五”末现有设施相比,增加近150%。

另外“十二五”期间还将增加生活垃圾转运能力45.7万吨/日,运输能力45.7万吨。因此,需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730亿元,收运转运设施建设投资351亿元,而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总投资将达到2636亿元。与“十一五”相比,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额将增加3.7倍。

与此相对应,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产业规模将会大幅度提高。我国目前生活垃圾单位处理成本是77元/吨;前已述及,日本垃圾平均单位处理成本为3.57万日元/吨(约合人民币2500元/吨),是我国垃圾单位处理成本的32.5倍。日本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总支出1.52万亿日元,占当年日本GDP的0.32%。按照如此比例(以2010年为基数)估算,我国用于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费用应该达到1283亿元。

当然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如此直接采用国外成本指数进行估算是不合理的,但是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我国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水平的差距。考虑到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下的合理成本和污染控制成本的适度提高,到“十二五”末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运行维护总成本达到330亿元这一水平时可以接受的。这一垃圾处理处置总成本的估算规模与2010年实际支出相比提高了近2.5倍。如果考虑到其带动的产业上下游影响,市场规模应该会更大。

关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到2010年,我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546座,拥有处置能力17795吨/日(按照每年工作日300天折算年处置能力为533万吨/年),实际处置危险废物181.2万吨,综合利用150.0万吨,合计331.2万吨,其运转负荷率为62%。集中处置设施的年运行费用为38.88亿元,单位成本为1174元/吨。如果现有处置能力运转负荷率达到90%,则这一行业的经济规模将达到56.3亿元。

但是前已述及,环境统计的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587万吨(2010年),而实际上的产生量应该在5000至6000万吨之间。如果按照这一数字进行估测,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应该达到4万吨/日(1200万吨/年)左右。也就是说,我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产业市场还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如果要达到这一处置能力,还需要投资230亿元,同时这一产业的营业规模(集中处置设施的年运行费)应该达到240亿元以上。这与2010年数字相比要增长5.2倍。

所有这些都没有考虑企业自行处置设施的改造和完善。鉴于目前对于处置设施管理采用的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而企业自行处置的设施还没有完备的管理手段。随着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强化和许可证制度的改革,企业自行处置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市场将会逐渐显现。如果按照企业自行处置危险废物量占总产生量80%估测,同时总产生量按照6000万吨/年计算,50%处理能力的建设和改造就需要1000亿元的投资。

突破区域限制

目前无论是生活垃圾还是危险废物,其处理处置服务范围都还基本局限在所在的行政区划内。造成这一局面的是我国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度和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制度,另外社会各界,特别是行政管理决策者,都还没有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作为产业看待。还有原因就是处置能力的严重不足,为保证本地区的基本需求,各个地区所有的设施难以向其他地区开放。

但是跨区域专业化集中处置正在逐步成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趋势之一。前已述及,美国2009年美国专业处理企业处理危险废物728万吨,其中384万吨是跨州处理,占总量的52.7%;2009年运输危险废物614.5万吨,其中355.6万吨是跨州运输,占总量的57.9%。这说明在美国跨州运输处理危险废物已经成为主要的处理方式。

同样日本也在开展所谓的“广域处分”的跨区(本都道府县外)最终处置。究其原因是因为填埋场资源的匮乏,有18%的地区没有填埋场造成的。2010年全国共有29.6万吨生活垃圾及其焚烧灰渣被送到本地区以外地区进行最终处置,占最终处置量的6.1%;如前所述,日本还实行了“广域再生利用指定制度”,2010年认定了187家企业跨区域收集利用了50.2万吨工业固体废物。

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场所的选择和建设受到极大的限制,如果局限于本地区处理处置所产生固体废物,将会出现很多障碍。因此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处理较大范围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将会成为一个新的动向,甚至可能成为发展趋势。如在我国南方某城市就在讨论将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预处理后作为RDF运到另外的地区进行焚烧并回收热能。实际上在国外大部分利用生活垃圾生产RDF进行热能回收的项目大部分都实际是在进行异地处理。

除了由于设施建设的原因之外,通过专业化处理以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和无害化水平是进行固体废物跨区域处理得更好理由。特别是危险废物,由于具有产生量小、成分复杂的特点,如果局限在本地区内处理处置,将会造成处理成本高、再生利用水平低等后果。如果欲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可以采用广泛建设收集、预处理和分类转运设施,将分类预处理后的废物运送至相应的再生利用工厂进行再生回收。另外有些废物处理难度较大,产生量极小,无法在本地区内建设专用设施进行处置。这一做法已经出现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实践案例,如全国各地的PCBs废物都运到天津和沈阳等地进行专业化处置。

阻碍这一趋势发展的除了体制的局限之外,目前席卷全国的“邻避”(NIMBY,Not In My Back Yard)思潮将会是最大的制约因素。但是随着市场化开放程度的提高和污染控制水平的强化,这一趋势是有可能出现的。

发展协同处置

共处置(或称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是解决固体废物处置难题的一个重要思路,特别是利用建筑材料工业利用、销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是解决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难题的最有效的方法。同时利用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作为替代能源来处理利用也是其有效、无害化处置的重要方式。例如,水泥生产所用的各类原、燃料都可以在固体废物中找到相应的替代物。

从理论上讲,1吨水泥可以利用销纳1.4吨固体废物作为替代原料,2011年我国水泥产量已经超过20亿吨,相应就具有利用、销纳24亿吨各类固体废物的能力。而水泥行业是耗煤大户,年消耗煤炭约2亿吨,如果其中50%由固体废物作为替代燃料,则可以处理利用1亿吨包括危险废物在内的有机废物。虽然目前我国水泥的生产能力已经达到顶端,将会出现下滑的趋势,但是其巨大的容量是无法忽视的。另外水泥行业竞争激烈,而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将会成为水泥企业维持生存的重要筹码,甚至成为新的行业发展增长点。

除了水泥工业,建材行业的其他领域,如墙体材料(砖瓦和石膏板)、骨料、基材等生产都可以利用、消纳各类固体废物。如果可以紧密合作,建筑材料制造业可以处理利用和消纳全国固体废物总量的一半以上。

除建筑材料之外,很多行业都可以甚至已经开始利用本行业设施开展了固体废物利用处理。如利用炼铁高炉处理铬渣和废塑料、煤焦油、含铁矿渣和矿砂,利用电厂锅炉处理污水厂污泥,等等,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充分开发工业窑炉进行危险废物和有机废物进行共处置,将会是固体废物产生者、处理者和共处置设施拥有者的三赢局面。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有关固体废物共处置的实践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可以期待在有限的未来有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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