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6月开始,我市对涉氨制冷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排查。经排查,确认我市共有160家涉氨制冷企业,存在安全隐患1328处,至今年年初已 整改878处,但仍有一些企业存在证照不全、不按规定检验、不按规定安装水喷淋系统等问题。为此,我市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所有涉氨制冷企业重新进行检查。 凡存在相关证照不全的、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4类涉氨制冷企业,一律依法取缔;凡 达不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等7类要求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凡达不到“氨制冷机 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等9类要求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
市安监局负责人介绍,涉氨制冷企业主要分布在食品加工、储存、冷饮等行业。液氨属于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环节一旦出现问题, 易诱发群死群伤事故。下一步,我市将加大整治力度,继续取缔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治理整改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巩固提升一批安全管理基 础较好的企业,有效遏制涉氨制冷行业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