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效节水减排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高效节水减排工程资金实行政府主导、企业为辅的原则筹措,分为政府资金和经营主体资金。政府资金占工程总投资的60%。
《办法》明确,高效节水减排工程资金实行政府主导、企业为辅的原则筹措,分为政府资金和经营主体资金。政府资金占工程总投资的60%。其中,省级及其以上资金占工程总投资的40%,州市和县级共同资金占工程总投资的20%。经营主体资金占工程总投资的40%。
政府资金主要用于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建设管理,田间工程和现代化管理设施建设补助。工程勘测设计费、建设管理费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工程勘测设计费不得超过工程总投资的3%,建设管理费不得超过工程总投资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