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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面启动

   2014-12-31 南方日报2210
核心提示: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这是清远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市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记者30日从广东清远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使清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这是清远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市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记者30日从广东清远市环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使“清香溢远”的环境成为清远享誉全国的“绿色名片”,清远市将从2015年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力争在2017年创建成功。

据悉,“创模”主要考核指标有26项,包括社会经济、环境质量、环境建设和环境管理四大方面,是目前难度最大的城市创建之一。经过综合研判,清远市已具备了“创模”的基本条件,全市已有污染物减排、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空气质量等8项指标达标;环境安全、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9项指标基本达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单位GDP用水量、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9项指标,将通过重点突破力争在规划期末达到考核要求。

目前,清远市已编制《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技术报告)》并上报省环保厅。近日,省环保厅已向国家环保部推荐清远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从2015年起,清远市将全面启动“创模”工作,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四年创成功”的总体目标,力争在2017年创建成功。

备战“创模”

针对广大市民关注度较高的空气质量问题,清远市环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全覆盖。作为“创模”工作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清城区已于2013年10月率先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监测,清新区、佛冈县和连山县目前已具备实施新标准的监测能力。英德市、连州市、阳山县、连南县将于2015年完成对现有的监测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全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全部按照新标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针对备受关注的龙塘镇“洋垃圾”问题,清远市将借力“创模”大力推进整治工作,在“创模”工作完成前将彻底清除“洋垃圾”。为此,清远市大力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严禁电子拆解户利用焚烧等违法工艺拆解电子废物,并实行24小时轮班巡查,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目前已基本杜绝非法焚烧行为。

清远市政府将在2015年内彻底整治全市电子拆解业,杜绝违法拆解行为。下一步,龙塘镇政府和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将共同做好焚烧拆解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一旦查实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已要求辖区内的近百家电子拆解户于2015年3月底前自行关停,逾期将依法采取强制关闭措施。此外,电子拆解园区将于2015年6月底前建成,目前在园区外经营的无牌无证电子拆解户必须入园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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