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新《环保法》正式实施。四川省成都市如何落地?2014年12月30日,成都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气会,就贯彻实施新《环保法》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发布。“对成都而言,将建立环保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四部门常态联动机制。”成都市环保局副巡视员陶宏志说。
陶宏志表示,为了落实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的要求,加快环境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要求,成都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相继进行了专题研究,联合制定了加强“两法衔接”相关规定,建立了环保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四部门常态联动机制。“特别是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执法制度,对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依法受理、依法立案、依法审查起诉、依法审理。”
本月,成都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环保局四部门,将制定相应的联动机制和实施细则,同时在第一季度试行,展开集中查处行动。“将曝光一批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形成‘威慑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合法环境权益’的社会氛围,4月后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