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汉中绿色建筑发展,实现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降低建筑使用能耗,切实推动汉中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近日,汉中市政府批准颁布了《汉中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方案要求,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凡汉中市域内政府投资建设的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和建设规模在10万㎡以上的集中连片居住小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对标准要求内的建设项目,应在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要求。对未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未提出绿色建筑等级水平及措施、未进行节能评估审查的建筑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方案提出,要加强城乡建设绿色建筑规划管理,将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等指标纳入各级规划设计内容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建设用地要优先利用城乡废弃地,积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到2015年末,全市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不低于20%;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稳步推行城市旧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管理制度基本形成;绿色建材产业化得到长足发展,基本形成我市绿色建筑长效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