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资金缺口问题,辽宁葫芦岛市环保局积极向各方争取资金1356万元,为12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正常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截至目前,12座污水处理厂中除4座因水量季节性变化明显,不具备运行条件外,其他都已正常运行。
葫芦岛市从2011年开始着手研究制定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几年来,经过市环保局的不懈努力,共争取国家和省主体工程环保专项补助资金2980万元,建设了12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但由于葫芦岛市和各县(市)区财政困难,加之各乡镇经济条件普遍较差,致使各污水处理厂配套资金迟迟得不到落实,缺口资金达1356万元,导致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虽已建成,但始终不能正常运转,长期处于“晒太阳”的闲置状态。
对此,市环保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又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市资金扶持,并帮助和协调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终于筹到资金1356万元,彻底解决了污水管网配套资金缺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