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讯 新年伊始,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质检总局办公厅巡视员兼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罗方平在日前质检总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2014年节能型内燃机等5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对节能型内燃机产品共抽查了14个省(区、市)26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产品质量令人堪忧。
据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抽查范围包括节能型多缸柴油机和第二代单缸柴油机两类节能型内燃机,重点对产品的排气烟度、排气污染物、安全性能检查、燃油消耗率、比质量、致命故障(Ⅰ类)和严重故障(Ⅱ类)、标定功率下限、起动试验(常温)、最大扭矩或扭矩储备率、密封性、一般故障(Ⅲ类)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有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50%。
此次抽查节能型多缸柴油机1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产品;抽查第二代单缸柴油机14批次,仅有1批次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92.9%,第二代单缸柴油机产品质量问题突出。不合格产品中有12批次产品排气污染物不合格,8批次产品燃油消耗率不合格,7批次产品最大扭矩或扭矩储备率不合格,2批次产品排气烟度不合格。
节能型内燃机是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安全中的关键动力装备,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固定动力装备和国防装备等。
排气烟度和排气污染物是节能型内燃机最重要的环保性能指标,这两个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造成对环境安全和人身健康安全的危害。燃油消耗率是节能型内燃机的核心效能指标和首选商业指标,燃油消耗率不达标的产品,燃油经济性差,无法满足节能减排要求。
据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相关负责人分析,节能型内燃机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特别是小型民营企业,多以装配形式组织生产,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部分企业零部件进厂检验能力不足,把关不严;也有部分企业为了节省成本,采用一些质量低劣的廉价零部件,从而导致整机性能波动。
记者了解到,针对此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首先是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其次是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节能型内燃机排气污染物和燃油消耗率不合格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第三是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