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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燎原之火会不会成了一把野火?

   2015-01-06 中国环境报1300
核心提示: 项目实施中怎么落实好相关方责任,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应该构建什么样的关系等问题一直为环保企业关注。在日前召开的由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上市企业环保峰会上,不难看出环保企业对于PPP项目仍有疑虑。

在相关部委的推动下,政企合作模式(PPP)成为产业界年度最热词汇之一,各地对PPP模式的应用项目也相继落地。

项目实施中怎么落实好相关方责任,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应该构建什么样的关系等问题一直为环保企业关注。在日前召开的由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主办的上市企业环保峰会上,不难看出环保企业对于PPP项目仍有疑虑。

PPP项目不能一哄而上

应更多引导项目规划,确定哪些项目可以运用PPP模式

“市政公用行业和环保行业市场发展经历了很多模式探索,最近得到相关部委支持的PPP模式对地方政府的投融资模式具有非常大的冲击力。”济邦咨询总经理张燎介绍说。不少地方政府看重PPP的融资效果,相继推出PPP项目。

在国内第一个PPP签约项目安徽省池州污水处理项目之后,贵州省桐梓县13个污水处理PPP项目也于2014年12月29日正式签约;成为2014年贵州省签约的第一个PPP项目,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为项目中标投资机构。

“PPP就像燎原之火一样。”苏伊士环境中国区高级副总裁孙明华说,苏伊士30多年前进入中国时就在谈PPP,现在实践着PPP。"然而,国外的PPP形式和我国目前实施的有很多不同的地方。虽然有专家指出, PPP不仅是融资手段也是管理手段。但是,目前地方推行PPP模式主要还是从融资角度出发的。"

孙明华认为,在推广PPP的过程中,无论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存在一些需要政府自我监督和以身作则的地方。“比如不是每个项目都要在大形势的推动下运用PPP模式,有些项目根本与PPP不沾边,硬拉去凑数会导致项目落实困难。”

“国家应该更多引导项目规划,确定哪些项目可以运用PPP模式。” 天津创业总经理林文波认为,应该由政府定项目,不能一提到PPP就一哄而上。

而张燎认为,政府要对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准备负责,比如确定PPP项目的时候,要有详细的方案。而现在的情况是,有时候政府太过仓促。实行PPP项目就是为了解决融资问题,在进入政企合作关系之前并没有对项目和合作认识到位。

政府和企业地位是否平等?

PPP项目中政府不应只看重融资,还应体现其服务作用,勇于承担责任

作为PPP领域的专家,大岳咨询总经理金永祥认为,狭义的PPP应具备两个基本特点:一是要有运营,二是政府要通过持股来进行监管。然而,不少企业对政府的进入有疑虑。

曾有企业方表示过担忧。政府进入后,很难在决策上实现平等。企业的地位仍然相对弱势,政府干预甚至可能对企业专业的运营进行干扰。

首创股份副总经理江瀚认为,实际上,地方政府并不是主导方,而是企业运营的参与方,是运动员并不是裁判员。“政府进入的角色,是政府和企业在PPP项目合作时最核心的一点。这点理清了,社会资本参与将更有积极性。”

对此,中央多个部门近期发布的文件提出,社会资本要更多地在项目建设、运营方面承担责任,政府则应在政策法规方面承担责任。更多的企业方也希望,政府可以把日常管理工作交给企业去做。

林文波认为,要使PPP项目中政府和企业分工明确,还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分工。

张燎强调,在PPP项目中,政府不应只看重融资,还应体现其服务作用,勇于承担责任。以PPP定价为例,政府费、用户费、政府补贴等3种付费模式是PPP的收费来源。这种机制已经明确了在价格不到位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勇于承担起补贴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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