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2012年的核电站事故后,日本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使可再生能源大提速。但是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存在间歇性且电网容量有限,快速发展的光伏发电业让电网公司有些不堪重负,日本政府不得不对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生产和售电环节制定更加严苛的政策条款来调节产业发展。
日本可再生能源计划吸引了众多的光伏产业的投资与建设,但许多可再生能源项目在获得审批后并没有立刻开工。新的条例规定电力部门有权剥夺延迟开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方的并网资格。而发电方在签署合同一个月内若没有支付入网权限费用,同样会被取消并网资格。
考虑到风能和太阳能属于间歇性能源,新条例规定,一年中停止或减少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的时长最长可达30天,并且不对发电厂进行补偿。该条例适用于发电量供大于求的情况,仅针对装机容量大于500KW的发电厂。
此外,根据另一份经济产业省单独的文件,以上新制定的条例适用于各种规模的光伏或风电项目,包括居民屋顶太阳能项目。此外,无补贴的并网限制时间会以小时来计,而不是整天数来计算,以此来更好的适应电力的供需关系。另一项规定已经在业内执行了,就是可再生能源发电厂首先须同意无补偿性的减产才可获得并网资格。
目前,东北电力公司和九州电力公司所在地区的电网容量尤为紧张。在新的条例执行后,北海道电力公司、东北电力公司、四国电力公司、九州电力公司、冲绳电力公司可能会重新启动可再生能源的接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