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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流溪河两岸5000米内禁建垃圾焚烧厂

   2015-01-07 南方日报2510
核心提示:昨日笔者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随着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的实施,流溪河流域整治力度将加码。广州法制、水务、环保等部门起草的《关于全面开

昨日笔者从广州市环保局获悉,随着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的实施,流溪河流域整治力度将加码。广州法制、水务、环保等部门起草的《关于全面开展流溪河流域水环境整治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将进入实施阶段。《通告》明确规定,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5000米范围内,禁建人工滑雪场和垃圾填埋、垃圾焚烧项目。这些措施在新的一年里将变成现实。

笔者注意到,《通告》特别明确,在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5000米范围内,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垃圾填埋、焚烧项目(确实避让不开需穿越的输油、气管道除外)。

畜禽养殖项目,以及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旅游项目也在禁止范围之内。同时,造纸、制革、印染、染料、含磷洗涤用品、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电镀、酿造、农药、石棉、水泥、玻璃、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项目,都属于禁止项目。

上述项目改建的,不得增加排污量。而2014年6月1日前已合法建设但不符合功能区划的设施、项目,由所在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1日前组织搬迁;未按照要求搬迁的,依法予以关闭。换句话说,已经建好的垃圾填埋、焚烧项目或者高尔夫球场,如果落在了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两侧5000米范围内,则必须搬迁。

根据要求,环境部门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流溪河流域内排污口的位置、数量、排污情况及水污染防治情况、排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等信息,每月公布流溪河流域内主要河涌及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状况。估计2015年上半年将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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