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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沃收购东风商用车45%股权:55亿成交

   2015-01-07 第一财经日报2760
核心提示: 在达成收购意向近两年后,1月5日,沃尔沃集团与中国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同时在官网发布消息称,沃尔沃已经完成了对东风旗下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45%股权的收购,受让价格为55.1亿元。

在达成收购意向近两年后,1月5日,沃尔沃集团与中国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同时在官网发布消息称,沃尔沃已经完成了对东风旗下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45%股权的收购,受让价格为55.1亿元。

东风汽车集团有关负责人今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谈到,这次挂牌出让45%股权,是按去年已签定的协议在推进,接盘者锁定沃尔沃集团。按计划,在东风商用车中,东风汽车集团占股55%、沃尔沃集团占股45%,双方致力于构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商用车联盟。

去年1月,东风汽车集团与沃尔沃已签署协议,后者计划购买东风汽车旗下负责中型和重型商业车业务子公司的45%股权,作价56.08亿元。今年1月,沃尔沃方面表示,中国发改委已批准该项协议。此次股权挂牌出让,意味着东风商用车的整合出现实质性进展。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2013年1月注册成立,当时注册资本金为92亿元。作为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挂牌信息显示,目前公司职工人数高达2.8万人。2013年,东风商用车实现营业收入191亿元,净利润3.4亿元;2014年前6月,公司营业收入超越去年全年,高达196亿元,净利润更是达到去年全年近3倍,为9.1亿元。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分别为96亿元和105.8亿元,本次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47.6亿元,挂牌价格溢价13.6%。

良好业绩下,东风汽车集团给接盘方开出了诸多条件。东风汽车集团在挂牌信息中表示,为促进标的企业的发展,转让方将促使其子公司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为标的企业提供汽车金融服务,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在合资经营期间保持在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用于汽车金融的专项存款不低于45亿元。同时,受让方应为标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其建成世界级先进的商用车技术中心和商品规划体系,以及满足标的企业海外战略需要的海外制造体系;支持标的企业对中重型商用车产品平台进行持续的改型升级,建成模块化、标准化的产品平台;支持标的企业构建具有全球QCDD(质量、成本、交货期和开发能力)竞争力的全球供应商平台。

此外,为避免在中国市场的同业竞争,在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除与转让方之外,意向受让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开发和制造完整中重型卡车及/或中重型卡车用柴油发动机业务方面在中国不存在任何股权合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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