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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九届八次全会提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提高基础支持能力

   2015-01-09 中国节能网3240
核心提示: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还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
    河南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的决议》,明确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方针、战略布局、战略重点、战略举措、战略保证,着眼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明确了新思路、新对策,形成了河南发展的总体设计,绘制了河南未来发展的宏伟画卷。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利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还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兴水治水是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战略纲要》把水利作为六大基础之一,强调要加强水利支持系统建设,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水利的高度重视。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把水利发展放在全省大局中来谋划,紧紧围绕建设“四个河南”,紧紧围绕实施三大国家战略规划,紧紧围绕推动“一个载体、四个体系、六大基础”建设,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积极作为,奋力拼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中原更出彩而努力奋斗。 
 
    一、明确一个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战略纲要》,深化水利改革,完善水利支持系统,打造华北地区水资源配置枢纽,构建中原水网,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持。 
 
    二、确定两个目标 
 
    第一个目标:到2015年,建成沁河河口村水库,全面完成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中小河流治理;初步建成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骨干的水资源配置框架,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850万亩,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任务;水资源节约保护达到国家规定目标。 
 
    第二个目标:到2020年,建成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全面完成国家规划内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淮河干流等骨干河道防洪标准进一步提高;基本建成赵口引黄二期等4个灌区,建成一批重点水源工程,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8100万亩。基本形成“一纵四横、南北调配、东西贯通、区域互补”的水资源宏观配置格局,形成布局合理、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中原水网体系。 
 
    三、确保四个安全 
 
    确保防洪安全。通过新建大型洪水控制工程,加固、治理现有防洪设施,强化非工程措施建设,逐步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提高流域防洪安全保障能力,为全省发展提供防洪安全支持。 
 
    确保供水安全。通过建设水源、调水及连通工程,建立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增强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度配置水平,提高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确保粮食安全。通过新建灌区,巩固、改造已建灌排设施,不断完善灌排体系,努力扩大灌溉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粮食核心区建设提供基础支持。 
 
    确保水生态安全。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用水方式转变,强化水环境保护,促进水生态修复,为建设美丽河南提供水生态环境支持。 
 
    同时,充分发挥水利的兴利除害作用,保障国家安全、经济安全。 
 
    四、构建五大体系 
 
    一是防洪减灾体系。按照上拦、下排、中改善的治理原则,修建洪水控制工程,加固改造病险水库,有效控制上游山区洪水;对骨干河道中下游及中小河流进行治理,打开洪水出路,提升防洪排涝标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建立山洪灾害预警监测体系,加快治理山洪沟,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能力;加强低洼易涝区治理;开展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水文监测系统。 
 
    二是抗旱保障体系。本着扩大、巩固、提高的原则,在粮食核心区新建大型引黄灌区,努力扩大灌溉面积;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已有大中型灌区,配套更新机电井,改造加固灌排泵站,提高现有灌溉设施的质量和效益;建设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立健全抗旱监测、预警、应急机制,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努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水资源配置体系。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在资源性和工程型缺水地区,强化水源工程、跨流域调水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依托,以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原有水系为构架,建设一批大中小重点水源工程,增强水资源调蓄能力;实施一批水系连通工程,实现江、淮、黄、海四大流域水系连通,增强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覆盖范围和供水质量,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 
 
    四是水资源保护体系。加强源头控制,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功能区管理等制度。强化需求管理,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动建立水资源督察制度,把水资源消耗和水环境占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统筹自然生态的各个要素,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生态自我修复功能,着力构建“四区三带”区域生态格局。 
 
    五是水利发展制度体系。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着力破除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紧紧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进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水资源管理体制、水权水价水市场、水生态文明制度、河湖管理与保护、水利投融资、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发展、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水利法制建设与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创新引领、法制保障的水利体制机制。 
 
    五、突出十项任务 
 
    第一,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围绕《河南省深化水利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河南省深化水利改革第一批重点事项》的具体安排,当前重点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农田水利建管模式、基本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审批体制改革等6项改革事项。2015年基本完成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14项改革事项。2020年基本完成40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事项。着力构建有利于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完善的现代水利制度体系。 
 
    第二,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一是“十三五”期间要建成河口村等3座大型水库,开展张湾等3座大型水库前期研究工作;二是建设登封水磨湾等29座中型水库,开展一批中型水库前期工作;三是全面完成国家安排的病险水库及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四是治理伊洛河等16条骨干河道及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五是完成淮河、海河流域滞洪区建设;六是深入开展山洪灾害治理,实施山洪沟治理;七是加快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第三,加快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一是实施一批水系连通工程。二是兴建一批小型水库、引水调蓄工程及引黄调蓄工程。三是建成谭庙等8座抗旱水源工程和160处抗旱水源连通工程。四是开展已建大型水库洪水风险调度研究,充分利用水库蓄洪作用,提高洪水资源化利用程度。 
 
    第四,持续开展灌溉排水工程建设。一是建设赵口引黄二期等4座大型灌区。开展新建水库大型灌区前期研究工作。二是适度建设中型灌区,建设、完善一批小型灌区。三是基本完成127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及末级渠系配套改造。四是持续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五小水利项目、机电井更新改造等。五是完成淮河流域部分低洼易涝地治理。 
 
    第五,强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覆盖省、市、县的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体系,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逐步探索建立水资源要素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倒逼机制。二是探索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完成5个国家级和9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逐步扩大试点及建设范围;稳步开展县乡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打造水美乡村,推进国家、省、市、县、乡水生态文明城乡体系建设,形成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三是继续开展水土流失重点工程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治理、清洁小流域治理、淤地坝等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大力发展农村水电清洁能源,再造秀美山川。 
 
    第六,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饮水工程覆盖面,提高供水质量,提升保障程度,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二是努力按计划完成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任务,全面完成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程。三是完成出山店、前坪水库等新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创新移民新村社会治理,实施“强村富民”战略,加强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和谐、稳定、安居、发展。四是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3项惠农工程。 
 
    第七,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工程建设管理。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水工程质量安全与市场监管,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质量监督分级实施,加强工程实体质量巡检和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二是运行管理。进一步健全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鼓励市县建立健全相关机构,负责水工程、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培育并逐步规范维修养护市场,推行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探索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明晰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以及管护经费,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三是社会管理。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加强和创新河湖管理,健全河湖规划约束机制,强化河湖管理与保护,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因地制宜推行“河长制”等管理责任机制,强化河湖监控,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等行为。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统筹城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水利基本服务均等化。 
 
    第八,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健全公共财政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发挥市场作用,拓宽水利投入渠道;强化监管,提高水利投资效益,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投融资机制。一是完善公共财政水利投入政策。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水利的投入,落实和使用好水利建设基金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政策,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二是落实金融支持水利相关政策。推动建立水利中长期、低成本政策性贷款机制,加强水利融资平台建设,探索建立洪涝干旱灾害保险制度。三是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农田水利、水土保持和农村水电工程建设,发展多种水利项目融资模式,研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领域,探索建立针对不同工程的更加灵活的支持、鼓励、引导机制。四是改进水利投资监督管理。加强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完善重大水利项目稽查、后评价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第九,完善顶层设计。科学发展,规划先行,优化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理,指导全省水利改革发展依法、科学、有序开展。一是完成水利综合规划。制定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省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科学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全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二是制定水利专项规划。编制水生态文明、灌溉发展、排涝治理等专项规划,开展重大防洪、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问题专项研究,落实、丰富、完善综合规划,增强执行力和可操作性。三是加强规划管理。制定水利规划管理办法,明确规划编制、审批、执行、评估的内容、责任和要求,提升规划的法律地位,以及对规范、指导水利发展的刚性作用。 
 
    第十,强化水利能力建设。健全水法规体系,加强水行政执法,完善水利科技资源分配机制和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加强水文行业管理和基础工作,抓好水利信息化重点工程建设。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水利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水利建设、管理与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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