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1月8日晚公告称,近日公司与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在南昌市投资建设总量为3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框架协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新能源有限公司也与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在龙南县投资建设1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框架协议。
公告显示,方大集团拟在江西省南昌市投资、建设、经营总容量为300MW的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方大新能源拟在江西省龙南县投资、建设、经营总容量100MW的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两项协议均自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方大集团认为,江西省具有太阳能光伏产业链和发展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良好条件,上述协议签订是公司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尽快形成公司新能源产业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新能源产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上述项目享受国家、省、市和当地政府关于太阳能分布式电站的各项优惠政策。
目前方大集团正在加大在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上的投入力度。2014年11月,方大新能源与萍乡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的合作协议,拟在江西省萍乡市投资、建设、经营总容量500MW的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站项目。
公司在2014年年底刚刚披露增发预案,拟发行不超过1.05亿股,募集资金用于分布式光伏项目。三个项目分别为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38MW、萍乡市芦溪县38MW以及萍乡市湘东区20MW的分布式项目。
按照方大集团此前披露的数据,公司将持续加大对光伏发电业务的投入,预计将在2015年度投资不超过43亿元用于建设不超过500MW的光伏发电站。
业内人士认为,公司已将光伏业务作为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向,此次协议将有助于公司后续项目的推进,为实现2015年的开发目标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