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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十三五】引入“零增长”思路 规划规制能源发展

   2015-01-09 中电新闻网1780
核心提示: 现在已经步入了“十二五”收官的最后决战阶段,行将进入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最后的一个五年计划——“十三五”关键时期。这之前,长达十几年经济的超高速增长,通过转方式、增效益、调结构,多措并举、多方施策,使得经济呈现了发展向好的势头

现在已经步入了“十二五”收官的最后决战阶段,行将进入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最后的一个五年计划——“十三五”关键时期。这之前,长达十几年经济的超高速增长,通过转方式、增效益、调结构,多措并举、多方施策,使得经济呈现了发展向好的势头,紧绷绷的能源供需关系,在“十二五”期间出现了缓解,渐显宽松。但是工业化、城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对于能源需求和供应的压力依然存在,严重的雾霾频频出现,由北及南侵袭了半个中国,绿色低碳已是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必然的选择。“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是长期战略,必须从当前做起。”为此,习近平主席在今年6月13日中央财经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了4个涉能“革命”和全面加强国际能源合作等五点要求。

能源消费革命内涵和长远目标

历史数据表明,经济社会的发展总是伴随着能源消费的增长;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人类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持续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大踏步地进入能源消费领域,一些工业化国家的能源消费没有增长反而出现了下降。美国2005年以后一次能源消费逐步下降,2012年与2005年相比已下降6.05%;日本2005年以后一次能源消费也开始下降,2012年比2005年能源消费下降了10.0%。我国近12年8.93%的能源消费增速远远高于同期世界2.44%的增长速度。BP世界能源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包括核能、水电、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在内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合计为19.78亿吨油当量,2010-2013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2%,与2000-2010年相比,提高1.1个百分点,占全球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14.6%提高至15.5%。但是2013年,全球油、气、煤三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107.53亿吨油当量,2010-2013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仅为1.7%,与2000-2010年相比,下降0.7个百分点。在全球化石能源消费增长放缓的同时,近年来,北美洲、欧洲及欧亚大陆化石能源消费量甚至出现了绝对量下降。一些致力于发展风电、太阳能的北欧国家,信心十足地创建零能耗建筑物和能源消费零增长的未来。

能源消费革命的提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鲜明的时代特色,是在国内外能源消费激变情势下的战略性决策。“革命”二字有哲学和政治、社会领域的多种释义,可以概括为一种强制性的破旧立新,是对旧的社会形态、制度的更替、全新的变革。对于延伸引用的能源消费“革命”,笔者解读为:能源消费理念、消费模式,包括消费结构、消费制度,能源利用技术的一种创新性的根本变革,是伴随着量变的发生必然导致的质变过程。一百多年来人类经历的文明进步史,由于工业革命导致能源消费增量发生巨变,通过能源技术革命促进了从柴草木炭低热值燃料到煤炭、石油高碳高热值能源利用的质的转变;而当我们步入到绿色低碳发展的后工业时代,化石能源消费的减量化过程,必然引发高碳热值能源转向低碳清洁能源利用的再一次质的转变。可再生能源的可利用的等值热能低,除由于其时间性和季节性变化等资源特性可利用小时数低外,很重要的原因是现在掌握的开发技术对风能、太阳能的开发利用的转换效率低,并且缺少大容量的储能设施。它在某种程度上说并不是一种低能级的能源,而是需要创新的技术大力提高其开发利用的效率和低成本利用。

“十二五计划”中提出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政策,设定了能源消费的“天花板”,这是能源消费革命的前奏,其目标必定是实现能源消费可控到零增长并走向负增长,实现能源清洁和高效利用,这是能源消费革命的终极目标。如果仍沿袭过去的理念及其制度设计是无法实现的。推动能源消费的革命,必须建立新的制度,形成新的路径,才能到达希望的彼岸。

战略与规划的研究制定

引入“零增长”思路

据多家机构多种方法的能源需求预测,我国能源消费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仍将处于持续增长的过程,这是未来极可能出现的情景,测算的依据和方法的选择似无可非议。在这种情况下能源消费零增长的理念的提出,是很容易引起歧义的命题。但是,对中国而言,能源消费革命成果的积累,经济发展的缓行常态化和产业升级,不合理使用能源得到抑制,能源效率的提高,以及替代能源大幅增加,使我们有理由相信能源消费的零增长(也可以理解为进入持续的低速增长,如在1%~2%),是迟早要发生的一种情景,不会遥遥无期。

迄今,我国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实力的增强,不仅惠及民生,也是对世界贡献的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与此同时,我们也“荣升”为头号的能源消费和能源生产、碳排放的大国。由于我国人口多,地区发展不平衡,如果按人口平均计算的各项指标来评价,我国仍然是低水平的。但是压力依然存在,我国的GDP仅占世界1/10强,能源消费却占世界的1/5(IEA.2010;BP.2011统计数据)。“光荣”与“责任(压力)”并存。现在我国每年能源消费量的净增量为2亿吨左右的标准煤,增加的消费量冲减了节能减排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世界其他国家的减少量。“光荣与责任”需要我国在能源消费量的减量化上作出贡献,同时,对我国也是一个“减负”和瘦身的过程。

那么能源消费的零增长是否会出现?何时出现?这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纵观几十年来,我国的经济—能源的发展路线,是大量地增加能源消费,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循此思路,大都是节约优先、低碳发展情景下,实现能源消费增量平衡的能源战略和能源发展规划。世界银行的数据表明,2013年按购买力评价的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DNI)已经达到11850国际元(现价),已经超过11000国际元的门槛。权威研究报告指出,越过了“中等收入陷阱”,即将步入中等高收入国家行列,今后经济增速将进入中速缓行发展阶段。近2年的经济增长确实跌进7%~8%区间,但是产业升级加快,今年上半年,出现了第三产业增速快于工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节能减排效果明显,与此同时,能源消费的速度也有较多的回落。在可预见的能源经济情势下,研判未来走向,适时启动能源消费零增长的规划研究是必要的。

在电力领域,有些研究机构已经在一些城市,甚至区域电网也超前地进行了电力负荷饱和及其特性的研究。他们采用了国外的先进的科学研究方法,以电力负荷上升到S曲线的最高时间段,年增长率小于2%的情况下,定义为电力负荷饱和时间点的预测及其特性研究。能源需求也将随着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条件、结构变化和技术发展,出现类似的能源需求(总量或者人均指标)的饱和点,也就是能源消费的零增长时期的到来。当然许多的研究都说明,饱和负荷出现都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钱纳里对工业化阶段的划分,是在工业化的第六阶段,亦即后工业社会。

需要把零增长的理念引入到能源战略与规划的研究中,利用反向思维的研究方法,解析低碳发展的路径,谋划未来能源发展之策,探索合理的结构和布局。首先应确立一个能源消费零增长的情景:通过大量的数据采集和分析,运用模型方法预测出能源消费零增长出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及其特点,如产业结构、经济总量、人口状况、生活质量、资源和环境约束等。成果的应用将为规划、战略选择和政策、制度的制定提供新的思路和实现的路线图。减量化研究的主要方法与增量研究没有太大的本质区别,但需要构建新的分析框架和数学模型的选择与开发,作为超前和探索性研究可选择地域范围较小、经济发达地区,先行规划研究,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扩大研究范围,并且尽早应用到战略和规划的制定中。

推动能源革命规制我国能源发展

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和能源生产革命需要加快市场化改革,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去除非市场化因素,明确市场主体的地位,构建有效的竞争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作为推进能源革命的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发挥能源法律规范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完善能源市场功能,重要的是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同时,能源消费者的市场主体归位和法定,消费者具有公平、无歧视的选择权,辅以能源消费端的用能、用电智能化,自由选取用电时间、时段,实现用电量的实时计量和价格可选,能源供应市场将受到真实的需求驱动。政府运用的价格、税费、奖惩政策,要较少地使用在能源供应测,激励更多的消费者合理使用能源和选用清洁的可替代能源。

消费者是能源消费革命重要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其用能的习惯与偏好,除了法律应予权益的保障,还应该通过能源法律和政策来规范和引导纠正其不合理性,使之达到全社会都去节约使用能源。

伴随生活水平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提升,过度用能、奢侈用能现象比较严重,却缺少合理用能的可行的考量标准和规范。为展现经济的繁荣塑造城市形象,五彩斑斓的广场和建筑物灯光照明,彻夜开放;为了尽显豪华的居家环境,采用高耗能灯具;近几年在住房市场中,待售住房和规模不小的度假休闲房,空房率高,连片供热不能单户热控制和计量,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仍然在耗能供暖。以上种种无不造成能源的过度使用和奢华消费,与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相距甚远。但是在现行能源消费制度下,只要能够支付得起能源费用,用多少都是合理合法的,有些时候还被作为促进消费的措施和手段。提高人们的节能意识,虽然采取了经济政策激励和宣传教育的方式,但是由于缺少法律调整的手段,效果有限。通过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引导能源消费群体的消费观和理念的改变,规范消费者合理用能行为,是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新的能源立法诉求。

能源生产和供应在市场需求驱动和变动下,调整生产供应量和品种以达平衡。但是一些计划性的指标分配和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仍在能源市场的供需平衡中起作用,反映能源真实成本的价格机制尚未成就,导致市场的需求往往失真。比如国家对可再生能源供应端的补贴政策,为生产商带来利好,但受补贴资金量的限制,需通过项目审批核准,其结果有的地方蜂拥而上,电网消纳不了;有的地方则受补贴额的局限,欲建不能,弃风弃光与装机不足分别在不同地区出现。这样就产生了两种声音:有的说产能过剩,有的说不足。能源项目的无序建设和规划目标的朝令夕改,无不反射出能源发展没有得到规制。其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市场的信号失灵,失灵的原因是市场化不足和机制缺欠,市场主体的需求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被抑制或者放大。只有通过能源体制的深化改革,消除政府对市场的控制,建立公平、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结构和运行机制,释放出需求的真实信息,使能源供应侧作出及时反应和调整,能源的规制发展才能进入轨道。

无论是能源消费革命还是能源生产革命,必须建立在相应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保障基础上。深化能源体制改革首当其冲,建立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的机制,必须加快能源的市场化改革。消费者、投资者和能源生产供应企业,都是市场的主体,其标志是投资和消费行为以及权益的实现,遵循市场规则和法律规范,靠市场发挥作用。能源领域是市场化程度不高的产业部门,究其原因是长期以来制定政策和改革决策的基点,是把能源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的战略产业,国有经济成分较高,是国家经济安全的支撑,担心改革伤筋断骨,改革难以深化,从而延滞了改革进程。国家对国企的控制与依赖,加剧了国企的市场垄断。能源规划的法律地位缺失,能源项目往往与规划计划脱节,企业市场准入和项目审核制,人为操作空间太大,其结果是无序建设乱象横生、腐败漫延和骗补频发,环境生态破坏未得到根本治理。能源产品市场价格机制没有形成,政府的价格制定,违背市场经济原则造成上下游企业的利益差不合理。煤电联动的机理是对的,但不是通过市场机制,而是政府人为调控,按着葫芦起了瓢。如果采用企业市场定价,政府监管其成本和利润率,将起到对企业投资和资本运作的利益保障和投资的导向作用。

现行的财政补贴制度,主要是补给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方,对于消费者缺乏激励。中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与能源的主要消费地呈逆向分布,西北部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基地向东部地区输送,输送成本高成了消纳风电的经济性障碍,实施在消费端财政补贴及消费者自愿认购的政策,一方面可以冲减用户负担的高成本,另一方面对用户产生激励作用,促进自愿认购,从而利于拓宽新能源市场。同时为培育新能源产业的竞争能力,加快商业化和产业化的步伐,财税扶持政策要建立逐渐弱化和适时退出机制。

以能源革命为主导,深化能源改革,规范消费行为、规制能源发展。加快能源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构建中国特色的能源法律体系。废除计划经济不适合能源市场化的法规、规章制度,修改不适用的法条和规范,创新制度完善法律规范,使我国的能源发展步入快车道,建成现代能源产业,是我们面临的十分紧迫的任务。(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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