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市发改委昨日公告称,2月3日,贵阳市将举行“贵阳市中心城区(含乌当、花溪、白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听证会”,居民类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或将从目前的0.70元/立方米上升至0.8元或0.9元起,并按阶梯收费,最高可达1.8元/立方米。
根据2010年出台的《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贵阳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并实施阶梯式水价的通知》,贵阳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为2.0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70元/立方米,合计为2.70元/立方米。
目前,无论实行第几阶梯的水价,污水处理费都固定为0.70元/立方米不变。而根据最新出台的两个听证方案,居民类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将按阶梯收取。两个方案中,第三阶梯的污水处理费价格都达到了第一阶梯的两倍。
另外,听证方案还划定非居类和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费的标准,它们分别是第一阶梯居民类污水处理费的1.5倍和3倍。
公告同时公示本次听证会的参加人名单,包括7名消费者、2名经营者,2名专家学者、1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以及4名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据悉,听证会将于2月3日在贵阳会议中心举行。
听证方案一:
1、居民类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第一阶梯0.8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1.2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1.60元/立方米。
2、非居类污水处理费标准1.20元/立方米。
3、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费标准2.40元/立方米。
听证方案二:
1、居民类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第一阶梯0.90元/立方米,第二阶梯1.3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1.80元/立方米。
2、非居类污水处理费标准1.35元/立方米。
3、特种行业类污水处理费标准2.7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