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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下中国企业如何克服“环保黑洞”

   2015-01-13 中国节能网2490
核心提示: 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已逼近极枯水期、华北黄淮等地将有霾、云南局地将现暴雨暴雪、广东淡水河投资数百亿元治污21年后河水还是劣Ⅴ类…
      中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已逼近极枯水期、华北黄淮等地将有霾、云南局地将现暴雨暴雪、广东淡水河投资数百亿元治污21年后河水还是劣Ⅴ类……铺天盖地地环保事件,形成了一股"环保黑洞"。而自2015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被誉为"史上最严",它反映出公众的一种期待,对今后治污乃至生态文明建设充满新期待。那么,在新的环保法下,"环保风暴"是不会化为细风和雨,最终变为有序的管理呢?
 
      逐本溯源,过去的几十年,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环境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在工业化过程中,造纸、电力、冶金等重污染行业,控制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难度加大;在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地表植被受到破坏;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化肥农药的使用和养殖业的发展将使耕地污染、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任务更为艰巨;在社会消费转型中,电子电器废物、机动车尾气、有害建筑材料和室内装饰不当等各类新污染呈迅速上升趋势……几十年的污染治理,始终没有改变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这个现实,原因在于环境治理是个系统工程,不能指望行政、法律手段单打独斗。而企业,可能是环保中的重中之重。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新《环保法》的实施,政府、企业等应该做好四方面的心理准备:
 
      一是原本企业是地方政府的"座上宾",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政府难免会对企业开一些"方便"之门,企业必须"断奶"。
 
      二是原本地方政府大包大揽,但新《环保法》规定了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如果违法一并追究责任;
 
      三是技术准备,企业时不时出现超标排放,理由是治污设施检修或损坏而临时停工等,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只要不达标排放就严惩,因此"该技术改造的就技术改造"、"该上环保设备的就赶快上设备";
 
      四是对于环保部门的执法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面对新《环保法》,上市企业有不少建议。
 
      首先,要尽快出台节能环保等领域的绿色清单和绿色通道目录,特别是针对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明确节能环保等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简化流程、减免费用等。
 
      其次,对"合同环境服务"等创新商业模式进行专题调研,出台类似"合同能源管理"的鼓励政策,让企业有利可图,促进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开展业务,撬动社会资本。
 
      再次,要全面落实和实现市场化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京津冀绿色碳排放交易银行",开展碳排放强制性交易。最后,要进一步发挥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产业联盟进行行业并购、市场维护、市场开发等工作,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直接鼓励。
 
      今天的治污与十几年前已有很大不同。原来认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却一文不值的清新空气、干净的水,如今成为人们珍惜的公共产品,生态环境在人们生活幸福指数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凸显,环境问题日益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严格的法律必将极大地推动环境治理。但治污和生态修复是个"病去如抽丝"的渐进过程,它既要有壮士断腕般的果敢,也需要滴水穿石般的韧劲,需要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作相应的调整和配合。只有当最严厉的环保制度、最迫切的民生需求与切实可行的治理、修复手段相互策应时,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才可能如期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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