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山东出台规范 进口家电也有了能效等级

   2015-01-13 青岛早报1360
核心提示: 山东检验检疫局日前出台 《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入境验证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进口能效标识产品的入境工作。今后山东省内进口的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均应按照要求加贴能效标识。能效低于我国强制性技术要求

山东检验检疫局日前出台 《能源效率标识产品入境验证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进口能效标识产品的入境工作。今后山东省内进口的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均应按照要求加贴能效标识。能效低于我国强制性技术要求最低限值的进口产品,将被责令退运或销毁。

目前我国的能效标识将能效分为1、2、3、4、5共五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即耗能最低;等级2表示比较节电;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目前,我国能效强制实施的产品有:显示器、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电饭锅、电冰箱、储水式电热水器、节能灯、高压钠灯、打印机、复印机、电风扇等25大类产品。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