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孝肃路的王女士向记者反映,孩子上大学之后家中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每月用水度数基本上不会超过4度,对于实施的阶梯水价了解得并不清楚。“用水量不管是用4度还是40度,都要收取每月4元钱的垃圾费,这样对于一些用水量不多的用户似乎有些不合理。”
记者1月8日在安徽安庆供水集团了解到,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安庆市城市生活处理费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的通知》(安价服【2014】130号),自2014年11月1日起,随水费代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即由原来居民生活用水4元每户每月,调整为所有用水性质均按用水量征收。
菱湖南路营业厅的当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阶梯式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0立方米及以下,基本水价为1.32元每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1~30立方米,基本水价为1.98元每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户每月用水量31立方米及以上,基本水价为2.64元每立方米。阶梯水价按一个自然年的抄见度为计量范围,月度滚存使用,当累计水量达到年阶梯水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施阶梯加价。现阶段城市居民单元总表生活用水基价,按照调整后的第一级水量的水价执行,即1.32元每立方米。根据王女士家用水量情况,现在只需要加收0.3元每立方米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如果每月按照4立方米计算,只需要加收1.2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经过测试安庆市2010~2012年居民平均用水量达到一级的,占居民用户的98.27%,属于绝大多数家庭都可以接受的范围。而对于用水量偏高的家庭,可以有效的加强居民用户的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