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三同时”是节水管理工作的龙头,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是建设节水型城市的重要因素,也是实施节水工作的关键环节,只有把节水“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才能实现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利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从而实现城市雨水、污水资源化利用最大化。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是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2014年底,我市颁布实施的《六安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问题做了明确规定。按照《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且,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应当有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参加,节约用水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当加强维护管理,保持正常运行。
为加强节水“三同时”管理,我市从源头上完善节水制度建设,制定了《六安市节水“三同时”管理办法》和《六安市节水“三同时”审批验收标准》,并计划从2015年开始进一步完善节水“三同时”审查程序。对节水措施方案进行审查把关,其目的是要求所有新建工程项目必须同期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特别是符合再生水利用设施、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必须同期配套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发改、规划、住建等部门在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切实配合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