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教育方面投入53.8亿元,执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标政策,提高到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全面落实覆盖各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市本级为1.13万名高、中职及高中学生拨付国家奖、助学金1338万元;城区义务教育学位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市本级共投入1.17亿元新增中心城区学位5767个,有效缓解了城区义务教育入学难、大班额的问题。
医疗卫生方面投入33.3亿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人平320元/年、35元/年,全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稳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在全省率先启动,实现了县区群众在市级医院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全市城乡医疗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投入47.6亿元,实现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并轨”,并将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人平60元/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连增”,惠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10.3万人;特殊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有力,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市低保人均救助水平分别不低于350元/月、320元/月,农村低保救助水平不低于人平165元/月,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标准由过去的2400元/年提高到2640元/年;促进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04万人,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7.0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38万人。
节能环保方面投入7.2亿元,推动实施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市22个环保项目建设,申报淘汰铁合金落后产能项目5个、淘汰落后产能7.33万吨,环境监测能力和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