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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输配电价改试点开启 推广“比想象中更快”

   2015-01-16 中电新闻网1910
核心提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日发布消息称,该机构已经批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日发布消息称,该机构已经批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

此举标志着中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迈出实质性步伐。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许昆林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深圳为试点,中国针对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在全国的推广速度可能比想象中更快。

他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已批复内蒙古西部电网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其它地方也都在跃跃欲试。随着改革的推开,多方都将获得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

2014年10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此次改革的核心是调整电网的盈利模式,使其利润来源不再是购售电价格差。

业内人士介绍,虽然由官方核准的购售电价格差可以明确计算,但由于电网本身存在着运营、维护、投资等成本,因此电网利润情况过去并不透明。此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电网进行成本核算,未来,电网的“过路费”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固定下来。

此番官方确定,2015年至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0.1435元(人民币,下同)、0.1433元和0.1428元,比2014年改革前的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了一分多。

官方表示,此举对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将有五方面意义:

一是转变了对电网的监管模式,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的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进行直接监管;

二是改进定价方法。首次按“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测算制定独立、明细的电网输配电价;

三是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对输配电成本进行严格的成本监审,从严核定折旧年限,逐年核减新增运行维护费用,核减了与输配电业务无关、无偿接受的固定资产,以及部分新增不符合规划的投资和超前投资,输配电价逐年有所降低,强化了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

四是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有利于增加销售电价调整的透明度;

五是促进电力市场化。公布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后,电力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可按其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支付输配电价,有利于电网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促进发电侧与销售侧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主体培育。

国家发改委表示,2015年将在此基础上,不断积累经验,完善政策,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为全面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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