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月1日施行
2015年计划节水9500万立方米
本报讯(记者于海)1月15日,记者从市节水办获悉,在去年全市节水量7500万立方米的基础上,2015年沈阳制定了节水9500万立方米的目标。《沈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对日用水量5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单位、自建水源取水的用水单位实行用水计划管理。
据悉,用水单位超计划用水,应当缴纳2至5倍累进超计划加价水费(按现行水价计取)。
用水量 收费标准
超10%以下的 超出部分加收一倍水费
超10%至20%的 超出部分加收两倍水费
超20%至30%的 超出部分加收三倍水费
超30%至40%的 超出部分加收四倍水费
超40%以上的 超出部分加收五倍水费
另外,营业性洗车业户未按照规定安装循环用水设施,用长流水洗刷车辆、冲洗食品、冲洗砖石和沙石等,要责令限期改正,追缴浪费水量10至20倍的加价水费。因用水设施、设备、器具失修、失管造成跑、冒、滴、漏以及使用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责令限期改正,追缴当月用水量10至20倍的加价水费。(牛莉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