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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实施企业技术改造迎环保“大考”

   2015-01-20 南方日报1700
核心提示: 今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这个号称“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规赋予了执法部门更大的处罚权利,出台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罚则。面临“最严”新环保法,企业、政府该如何应对?未来江门吃红黄牌情况能否有所

去年5月,广东省环保厅公布“2013年广东省重点污染源信用评级结果”名单,参评企业中198家“污染大户”被亮红黄牌。值得注意的是,江门有16家企业被亮红牌,22家被亮黄牌。其中该市被亮红牌数在各地市中最多,而被评黄牌的企业数量仅次于东莞,排在第二位。而珠海在该次评比中,没有一家被亮红黄牌的企业。

今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这个号称“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规赋予了执法部门更大的处罚权利,出台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罚则。面临“最严”新环保法,企业、政府该如何应对?未来江门吃红黄牌情况能否有所转变?

去年环保行政处罚165宗

近日,江门公布了12月份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情况。至此,去年共开出了165张罚单。回看过去12个月的环保罚单,企业被罚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违反“三同时”制度。另一边,江门市中级法院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该市法院共受理涉环保方面案件91宗,比去年增加了20宗。

违法:违反“三同时”制度占63.6%

江门市环保局方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该局共作出行政处罚165宗,并依法对案件的处罚情况进行公示。从违法事实来看,企业违反“三同时”制度105宗,占了总数的63.6%;不按排污许可证的规定超标排污34宗,建筑工地违法施工12宗,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9宗,其他环境违法行为5宗。

市环保局方面解释说,近年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大多数是因违反“三同时”制度,也就是企业只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而投入生产。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企业知道要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但因为需要投入资金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企业不愿意投入资金,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被发现就可以偷偷生产。二是企业许多时候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生产的相关手续,而中介机构知道办理环保手续比较困难或者企业自身条件根本不符合办理环保手续,只是为其办理了工商手续,而企业的法律意识又不够强,认为办理工商手续就可以投入生产,就发生了违法行为。对此,市环保局方面表示,对于已办理环保手续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在环保部门的监管下,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污染治理,相对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是较少的。

处罚:去年两家企业被吊销排污许可证

根据江门市环保局公布的行政处罚情况来看,去年有几个企业一年内被处罚了两次,如江门市皮革总厂、江门裕华皮革有限公司、江门市利威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去年2月因“不按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受罚,去年10月又因此受罚,每次被罚金额1万元。江门市蓬江区永源皮革厂去年12月8日才因“私设暗管”被罚5万元,仅过了几日,12月16日又因“不按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罚了3万元。

对此,市环保局表示,对于企业废水超标或者废气超标的处罚,该局都是依据《广东省环保条例》第四十三条“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作出处罚,因此无论废水超标还是废气超标立案理由都是“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所以有可能出现同一企业一年内两次因同样原因受罚。

“绝大多数企业对于执法都比较配合,在行政处罚决定下发后,大部分企业都能够及时整改,停止违法行为。”市环保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该局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逐渐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强化,江门的企业越来越认识到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尤其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规模较大、发展较稳定的企业,大多数都较为重视环保问题,较少出现侥幸心理和冒险行为,能够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工作,不断推进环保设备的升级,主动研发清洁生产技术。

在市环保局公布的去年行政处罚情况中,记者也发现,虽然绝大部分受到处罚的企业都是被罚款,金额为1万至15万元不等,但有两家企业因“不按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吊销排污许可证,有两家因为“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被责令关闭企业或车间。

该人士告诉记者,不排除有小部分企业仍存在侥幸心理,宁愿给钱不愿纠正污染行为。但新《环保法》实施后,“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一系列措施,将彻底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

纠纷:法院受理环保案件数增长近3成

随着环境污染形势日益严峻,民众和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视程度也在逐渐提高。记者从江门市中级法院获悉,去年江门法院共受理涉环保方面案件91宗,相较于2013年的71宗,增幅达到28.17%。

记者了解到,相较2013年,去年法院受理的涉环保执行案件数量相差不大,民事案件数量有所减少,刑事和行政案件增幅较大。其中,2013年涉环保的刑事诉讼案件只有1宗,到了2014年就上升到6宗。有法院方面的人士认为,这一数据的增长估计与近年来执法部门对环境污染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有关。

“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 政府、企业如何接受考验?

新《环境保护法》被形容为“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头的法律”。据悉,对环境污染企业增加一系列的监督处罚措施,如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与此同时,新规还拿“保护伞”开刀,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面对重大的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引咎辞职”。

新环保法实施,江门如政府、企业该如何接受考验?

部门:严格监管发现一宗处理一宗

“对于环保新规的实施,我们早已做好充分准备。”市环保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针对1月1日起查处的每一宗环境违法案件,该局将充分考虑是否适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新出台的罚则。截止目前,该局暂未作出相应的处罚,但表示将按新法严格监管,发现一宗处理一宗。

该人士表示,“新环保法在环境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发布,适时提出新的立法理念,强化了执法部门的权力。学法的同时关键是用法。目前配套实施细则刚刚出台,我们期待环保部和省厅加大培训的力度,多对基层环保部门的指导和帮助,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障碍,才能真正发挥环保法的威力。”

记者留意到,根据公布的处罚情况来看,市环保局去年查处了两宗私设暗管行为,一家企业被罚2万元,一家企业被罚5万元。据了解,虽然私设暗管等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但环保新规加大了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实施新规之后,私设暗管的企业一旦被发现,就不再是罚款了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要面对行政拘留的处罚。

本月初,江门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5年首次专题学习会,听取新《环保法》起草人之一、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李静云博士对新《环保法》所作的专题解读。江门市代市长邓伟根表示,新的《环保法》实施后,违法成本将变得极高。江门的环保容量极度有限,环保和发展是可以共赢的,环保的监督是有办法的,对江门而言,关键是要下决心铁腕限污、禁污。

企业:技术创新迎接环保“大考”

近日,国家环保部印发的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被列入名单的江门企业共有147家。其中新会区列入名单的企业最多,共50家;其次为开平市,39家;蓬江区、台山市分别为34家、10家,江海、鹤山、恩平均为两家。据了解,与去年相比,江门的入榜企业数增加了38家。根据要求,进入国家重点监控名单的企业,这批企业需主动公布排放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新的环保法之后,这些企业将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因为违法成本将变得极高。据了解,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意味着违反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而且,与以前有所不同,新法实施之后,罚款数额不封顶。

记者了解到,为了应对新规,去年江门部分企业就针对新环保法组织了培训。据悉,江门新财富崖门环保电镀基地就邀请专家为企业进行了培训。但是对于培训的相关内容,该基地负责人以“不对外”拒绝采访。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新法为不少企业敲响了警钟,同时逼着企业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其中,有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摆脱“污染”的帽子,拓展一片新天地。

位于杜阮的善长五金制品公司于2013年因排污手续不齐全被查处。随后,企业狠下心进行转型升级,去年企业派人去德国汉诺威工业展学习,最后终于攻克了氧化生产的环境污染问题。本月初,该企业项目成功通过了江门市科技成果鉴定,经过省市权威专家的鉴定,经过第三方检测部门检测显示,重金属“铬”的排放为0.01mg/L,是排放标准的1/150,“镍”排放为0.02mg/L,是排放标准1/50。据企业负责人介绍说,目前这个企业的铝材加工新工艺技术在筹备申报广东省科技创新成果鉴定,广州一家做汽配的外资企业更是直接伸出橄榄枝邀请其迁址广州进行技术合作建厂。通过技术创新迎接新环保法“大考”就会轻松自如,对企业来说甚至是一个发展的机遇。

该企业作为江门市涉污染铝材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案例,受到科技部门及研究机构的关注。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类似这样的技术如果能够向江门市整个铝材产业开放技术,将大大促进江门市铝材产业的转型升级,从根源前端解决了江门市产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问题。

声音

政府须帮助企业进行环保项目改造

近年来,江门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不遗余力,出台整治和淘汰高污染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提出的绿化城市等等。据了解,2014年江门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200万元,专项用于污染源治理设施改造,支持江门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和企业污染源治理设施改造。2015年,新环保法对于企业的发展,甚至政府的招商引资都将是一个重大挑战,那么发展与环保之间如何实现共融共赢?

江门市工业设计协会对如何解决产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做了一个专项调查和研究。2013年6月19日环保新法新司法解释的第一次“环保小考”,很多涉污企业面对环保新法依然处于被动非常无奈和心存侥幸状态,丝毫没有意识到环保部门的“客气”,延误了从“小考”到这次“大考”的一年半的过渡时间。因此,该协会常务副会长梁劲松建议,环保部门应该跨界与科技部门经信部门加强联动,科技技术创新方面和经信局技改方面的扶持资源要首先倾斜于影响到环境相关的项目,对于关键性表面处理技术成功改造项目予以重点及大力度的扶持。“是否设立一个由发改局、科技局、经信局和环保局跨部门‘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促进协调小组’,以此达到一个产业经济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的互动。”另外,他觉得,工业产品的表面处理,如电镀、喷涂、氧化等的高污染行业是江门市整个工业制造的最后一道“穿衣戴帽”工程,没有这道关键产业配套工序,必然严重影响了整个制造业的发展。“在这个环节上,政府应该想方设法帮助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来解决制造过程的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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