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3个火电项目进行了相关批复,以下为批复全文:
关于同意襄垣县恒祥焦化有限公司1×15MW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补充开展相关工作的复函晋经信投资函〔2014〕372号
襄垣县经信局:
报来《关于襄垣县恒祥焦化有限公司干熄焦配套15MW余热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襄经信字〔2014〕5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山西襄矿集团是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确定的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晋焦兼并办字〔2014〕10号),该集团所属襄垣县恒祥焦化有限公司现有4.3米捣固型焦炉一座,年产能94万吨,其125t/h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由襄垣县经信局以襄经信字〔2012〕50号文同意备案。
为有效利用干熄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该公司在实施干熄焦技改项目的同时,自行配套实施了1×15MW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鉴于项目在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为规范管理,经研究,同意襄垣县恒祥焦化有限公司1×15MW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补充开展相关工作。
接文后,请你局通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补充做好规划、土地、环保、安全、节能、水源、并网等工作,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待手续完备后按程序补报我委核准,并监督企业在核准前停止项目建设。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17日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MW背压发电机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晋经信投资函〔2014〕324号
大同市经信委:
报来《关于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6MW背压发电机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同经信字〔2014〕16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山西合成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氯丁橡胶供热工程经大同市发展改革委以同发改高新备案〔2007〕第007号予以备案,建设2台75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为下属控股山纳合成橡胶有限责任公司氯丁橡胶生产供应所需蒸汽。
从保障生产用电安全和实现蒸汽梯级利用出发,该公司拟利用现有2台75t/h锅炉,配套建设2×6MW可调式抽背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代替减温减压装置,实现热电联产,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在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降低生产成本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经研究,同意该发电机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接文后,请你委通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项目外部建设条件,做好规划、土地、环保、安全、节能、水源、并网等前期工作,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待手续完备后按程序报我委核准。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
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15MW余热发电机组项目补充开展相关工作的复函晋经信投资函〔2014〕323号
晋城市经信委:
报来《关于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配煤炼焦配套改造1×15MW余热发电机组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晋市经信字〔2014〕15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平市马村镇,是从事无烟煤配煤炼焦的股份制企业,采用QRD-2000清洁型热回收捣固式焦炉生产工艺。该公司40万吨/年无烟煤炼焦项目一期、二期工程经原省经贸委分别以晋经贸能源字〔2001〕667号、晋经贸能源字〔2002〕396号、晋经贸能源字〔2004〕65号文批复。2013年底兼并高平市三甲炼焦有限责任公司,产能达到100万吨/年,符合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标准。
该公司为充分利用40万吨焦炉产生的烟气余热,在已有1×15MW发电机组的基础上,于2012年自行实施了1×15MW焦炉余热发电机组项目。鉴于项目在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为规范管理,经研究,同意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15MW余热发电机组项目补充开展相关工作。
接文后,请通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补充做好土地、环保、安全、节能、水源、并网等工作,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待手续完备后按程序补报我委核准。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