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文件,正式对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公司2号机组脱硝和除尘电价批复。该公司2号机组将从2014年12月22日起执行脱硝和除尘电价。至此,该公司2号机组全部获得了除尘、脱硝、脱硫电价补贴。
近年来,面对日益严格的国家环保减排标准,新余发电公司以实际行动响应国家环保政策,致力于打造绿色电厂,不断加大环保建设的资源投入,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脱硝环保改造领导小组,带领全体员工全力开展脱硝改造工程,共同克服了设计、图纸、物资滞后等不利因素,先后完成了SCR反应器、引风机改造、氨区项目建设。最终,该公司2号机组脱硝系统顺利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最新的环保排放标准。
在2号机组脱硝除尘改造工程顺利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该公司将相关支持性材料汇总呈送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顺利拿到了执行脱硝电价的文件批复,企业在肩负社会责任的同时,提升了经济效益,实现了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