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计划4年内完成省内燃煤机组“近零排放”技术改造,有望撬动35亿元以上市场空间,业界料菲达环保将成为政策红利最大受益者。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4-2017年大型燃煤机组清洁排放实施计划》(下称《计划》),根据《计划》,浙江省计划用4年时间完成全省54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共计3273万千瓦的清洁排放改造,并完成13台1099万千瓦清洁排放煤电机组的建设,改造和新建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天然气机组排放标准。
其中,2014年完成5台机组的新建和5台机组的改造任务;2015年完成2台机组的新建和21台机组的改造任务;2016年完成2台机组的新建和17台机组的改造任务;2017年完成4台机组的新建和10台机组的改造任务。
此外,“雾霾治理”也已被纳入2015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浙江在2015年要制定实施“燃煤电厂‘近零排放’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17年,全省所有燃煤电厂和热电厂实现“近零排放”。
为推进计划实施,浙江省政府表示,将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以确保按计划完成全省燃煤机组清洁排放实施工作。
上述《计划》提出的指标,意味着浙江省内燃煤机组要实现“近零排放”。根据新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天然气锅炉及燃气轮机组烟尘的排放浓度限值为5mg/m3、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限值为35mg/m3,天然气轮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m3。
按照申银万国[36.66%]证券提出的“近零排放”改造成本(即存量改造75元/kW、新增量100元/kW)进行测算,浙江省4年内燃煤机组改造市场空间约24.55亿元,新增空间为11亿元,总计超过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