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俗称“节能灯”,是指额定功率在60W以下、额定工作电压220V、额定频率50Hz,在家庭和类似场合作为普通照明使用的光源产品。
自镇流荧光灯将灯头、电子镇流器和灯管集成一体,在不损坏其结构时不可拆卸。灯头形式有螺口式(如E27、E14)、卡口式(如B15、B22)和插脚式(如GU53、GZ10)。电子镇流器内置于灯体中,上、下端分别连接灯头和灯管。
自镇流荧光灯是继白炽灯之后的一次重大光源革命,通过自身功耗低的电子镇流器驱动,利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将紫外光转换为可见光。与普通白炽灯相比,光效大幅提高。另外,它还具有外形紧凑、寿命长、重量轻、无噪声、低电压启动性能好等优点。
常见的自镇流荧光灯产品外形包括U形、H形、螺旋形和蘑菇形,常见的发光颜色有日光色和暖白色,平均寿命可达6000小时以上,是普通白炽灯的6~8倍。
因节能效果明显,自镇流荧光灯大量取代白炽灯成为大力推广的绿色照明光源,广泛应用于宾馆、写字楼、商场和居家照明。
行业概况
我国是世界公认的自镇流荧光灯第一大生产国,年产量超过40亿只,其中60%以上出口到全球160个国家和地区,约占全球产量的80%。我国自镇流荧 光灯生产企业的显著特点是数量多、民营企业多、中小企业多。苏、浙、闽、粤等地是生产集中地区,其中广东和浙江集中了全国80%左右的企业。另外,北京、 上海、山东、江西、安徽和成都等地也有零星分布。
虽然国内自镇流荧光灯企业数量众多,但中国自主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并不高。80%左右的国际市场份额被欧司朗、飞利浦和GE等国际大品牌所占据。不过这些知名品牌的产品大部分由通士达、佛山照明和阳光等中国厂家代工。
发展历程
为提高能效,保护环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于1993年11月启动了“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并于1996年正式列入国家计划。
随后,国家质检总局相继制订了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性能、能效和安全国家标准,国家多个部委陆续采取了宣传、推广和规划等措施,支持白炽灯生产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消费者使用高光效、长寿命的自镇流荧光灯。
在利好政策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自愿参加节能认证,积极参与各地政府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自镇流荧光灯行业迈入快速发展轨道。
随着自镇流荧光灯技术的日益成熟和应用规模大幅增长,自2007年澳大利亚政府率先宣布全面淘汰白炽灯开始,全球先后有1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发布了 淘汰普通照明用白炽灯计划。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为全面淘汰普 通照明用白炽灯提供了政策依据。
作为白炽灯的优先替代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推广应用有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行业基础和社会氛围,越来越多的质优价廉产品通过推广活动走进普通消费者家庭。
监管情况
在自镇流荧光灯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产品质量问题也随之出现。随着产品标准的不断提高,大量小型企业的生存空间日趋狭窄,此时,他们往往通过恶意降低成本来占领政府监管相对薄弱的地区,比如农村市场。这些劣质产品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阻碍了行业发展和市场规范。
为促进产品质量提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于1998~2013年在自镇流荧光灯的生产和流通领域先后组织了13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 查。通过加大对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处罚力度、加强对中小型企业员工的技术培训,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质量水平较抽查早期有了大幅提高。
抽查概述
历次国家监督抽查涉及的主要检测项目有产品的安全、性能、能效和电磁兼容指标等16个项目。每次在编制抽查方案时,通常会根据产品的技术现状和历年的抽查结果适时调整具体的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我国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安全和电磁兼容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或CISPR(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标准。性能标准通常由各个IEC成员国根据本国行业发展现状和民众使用习惯自行制定,一般为推荐性标准,非等效采用相应的国际标准。
与IEC标准相比,我国的自镇流荧光灯产品性能标准中除了对部分参数如额定功率范围、光效、谐波、测试启动电压等作了更为详细地规定外,并无太大区别,并不能说它比国际标准的相关要求低或者高。能效等级标准则由我国根据国内实际情况独立制定,无相对应的国际标准。
历次国家监督抽查的检测依据包括:强制性安全标准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IDT IEC 60968:1999)、强制性电磁兼容标准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IDT IEC 61000-3-2:2009 )和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IDT CISPR 15:2005)、推荐性性能标准GB/T 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非等效采用IEC 60969:2000)、强制性能效标准GB 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CEL-005《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产品抽查方案以及企业标准 和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等。
为促进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最近两年陆续发布了新版的强制性电磁兼容标准GB 17625.1-2012、强制性能效标准GB 19044-2013、推荐性性能标准GB 17263-2013。
抽查整体水平
虽然最近几年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较抽查早期有了大幅提高,但从图中可以看出,产品抽查合格率仍处于低水平徘徊状态,反映出实施国家监督抽查、加大对不合格企业处罚和技术培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见图1)
不同规模企业情况
抽查企业按照年销售额(万元)划分为3类,包括大型(≥10000)、中型(≥2000且<10000)和小型(<2000)。产品抽查合格率与企业 规模关系明显,其中大型企业在技术、管理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优势较为明显,产品抽查合格率最高,通常在90%以上;中型企业次之,约为 80%~90%;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查合格率最低,一般低于60%。
不同经济类型情况
抽查企业覆盖了目前自镇流荧光灯企业所涉及的全部经济类型。其中,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资企业的抽查合格率较高;中外 合资经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的合格率相对较低;私营企业(含个体)的合格率最低,大幅拉底了历年抽查合格率 的平均水平。
典型质量问题
以产业分布最为集中的广东省和浙江省中抽查合格率最低的小型私营企业(含个体)为例,抽查中合格率较低的检测项目主要有:
防触电保护 防触电保护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安全指标。不合格现象主要表现为灯头电触点的焊锡高度和灯头螺纹尺寸不符合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的相关规定。
灯头焊锡高度偏低,接触不良,灯不能正常工作;高度偏高,灯头无法完全旋入标准量规中,使用时容易发生带电体外露而导致触电,如过分用力强行旋入,将使灯座变形或损坏,造成触电或短路等安全隐患。
目前,整灯生产商一般直接从灯头生产厂购买所需要的灯头,灯头制造厂采用的灯头材料偏软、生产模具尺寸失准、生产线上设备的相关参数控制不严是造成灯 头螺纹尺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另外,整灯生产商缺乏严格的进货验货能力、灯头装配时发生变形、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例行的出厂检查也是导致防触电 保护项目不合格的重要原因。
2000小时光通维持率 2000小时光通维持率是表明灯发光维持能力大小的一个物理量,是直观反映产品性能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GB/T 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非等效采用IEC 60969:2000)规定,灯燃点2000小时后的光通维持率不应低于80%,新版国标GB/T 17263-201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则将裸灯的该限值提高到85%。
检测发现,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用了劣质的电子镇流器,或者将高光衰减的卤粉掺入到三基色荧光粉内,甚至完全采用卤粉来制造灯管,造成电光转换效率大幅下降,产品节能效果差,有效寿命缩水,是造成消费者抱怨“节能灯节电不省钱”的原因所在。
能效标识 能效标识用于表示节能产品的能效等级,是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依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自2008年9月1日起,所有自镇流荧光灯产品必须加贴能效标识才可上市销售。
自镇流荧光灯的能效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45mm,宽度最小为35mm,标识内容包括:生产者名称或简称、规格型号、能效等级、初始 光效(lm/W)、标称功率(W)、色调、依据的能效国家标准编号。以新版国标GB 19044-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为例,标准中给出了额定功率5~60 W之间共4档功率段的初始光效限值,每档按不同色调设定了3个能效等级,其中1级最高、3级最低,初始光效值不能低于3级的限值要求。与GB 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相比,新版国标对能效限定值的要求明显提高。
能效标识是历次抽查中合格率较低的检测项目,常见的不合格现象有:企业名称和产品型号规格与铭牌标识所示不一致;夸大能效等级;错标、漏标色调和初始光效值;错标标准年号;能效标识的样式和规格不符合CEL-005《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中的相关要求。
选购建议
■ 选购有“三包”承诺的产品并开具发票。 自镇流荧光灯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随着荧光粉的损耗,灯管会越来越暗,技术上称之为光衰,只有正规渠道购买的产品,其质量才有保证。大企业的产品一般有产品“三包”承诺。此外,在购买时要开具正规发票,以便售后维权。
■ 选购前要“三看”。一看正规媒体公布的节能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报告,从中挑选合格品牌;
二看产品能效标识,能效标识列出了产品型号规格、能效等级、额定功率、初始光效等基本信息,选择能效等级和初始光效高的产品;
三看产品标识是否齐全,正规产品一般都有注册商标、厂名、厂址、联系电话。
■ 一拧二看三烧。“拧”是指一手握住金属灯头,一手握住塑料壳体,用力拧后观察灯头是否松动或歪头;
“看”是指看金属灯头和塑料壳体结合是否紧密,看灯旋入灯座后是否能触及带电体;
“烧”是指对于大批量采购的单位用户,可取一个灯将其塑料壳拆开,对塑料壳的边缘用打火机烧30秒,然后移去,如果塑料壳在30秒内能自熄,其防火性能一般能符合要求。
■ 不买价格过低的产品。根据自镇流荧光灯的生产成本和销售现状,13~28W的3U类型的产品零售价在20~25元/个左右,9W以下2U类的产品在10~15元/个左右,那些零售价在5元/个以下的产品,其质量一般难以保证。
与U型节能灯相比,螺旋形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光效稍高些,售价也相对高一些。
使用注意
■ 尽量不要在高温高湿环境下使用。自镇流荧光灯结构紧凑,内部散热差,瞬时启动电压高,高温高湿环境容易导致线路击穿。
■ 安装和拆卸时不要手持灯管部位,避免玻管破裂造成伤害。
■ 不宜反复开关。自镇流荧光灯启动时的瞬时电压高,灯丝两端电流大,频繁开关极易损害电子镇流器,降低产品的使用寿命。
■ 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避免将不可调光产品安装到调光电路中。
■ 废旧产品回收
自镇流荧光灯的玻管内含有重金属汞,被看作是仅次于废旧电池的第二大生活垃圾汞污染源。汞或其化合物可以透过皮肤进入人体,对肝、肾和神经系统功能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当自镇流荧光灯的玻管破裂或产品寿终时,应及时回收,避免污染环境。
目前,日本、德国、瑞士等发达国家对废旧自镇流荧光灯有着严格的回收程序和完善的回收体系,例如,政府主动设立回收点,积极发布回收网点信息,及时改 进回收系统;给予回收工厂财政补贴;提供换购补贴等。目前我国尚未建立高效低成本的回收机制,现在我国只有3家企业获准处置含汞废旧灯管。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国家监督抽查)
组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抽查范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等12个省、直辖市136家企业生产的136批次产品
发布时间:2013年第4批
抽查概况:对产品的标志(安全)、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颜色特征、2000h光 通维持率、谐波电流限值、能效限定值、能效标识、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有4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主要问题:能效标识、电源端子骚扰电压、2000h光通维持率、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颜色特征、防触电保护、互换性、机械强度、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标志(安全)等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