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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产业要做“常青树”需学会“转身”

   2015-01-28 南方日报2550
核心提示: 本月1日,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下文简称“新环保法”),这部历经了四次审议、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从诞生前、诞生时、诞生后都备受各方关注。

本月1日,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下文简称“新环保法”),这部历经了四次审议、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从诞生前、诞生时、诞生后都备受各方关注。如今,新法已然生效,其将带来的变化更是牵动了市民、企业以及政府环保部门的神经。

其实,对于佛山这座工业城市而言,“环保”早在去年便成为全年的热门词汇。在本月14日召开的环保工作会议上,佛山就对外宣布,将延续2014年的“环保执法年”态势,将2015年定为“环保法治年”,重点推进已经出台的环保制度文件、政策措施的落实。可以预见,今年佛山将会继续推行高强度的执法行动,对于企业所做的各项环境防治、治理要求也必然更为严格。

一方面是政府铁腕治污,另一方面是企业对专业治污技术的缺乏,故而佛山环保产业也就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何为环保产业?环保产业是指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产品开发、商业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等活动的总称,又被称为“环境产业”和“生态产业”、“生态商务”。

有媒体报道显示,2014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将大体下降4.6%到4.7%,并超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有分析称,到2015年,中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佛山环保产业的发展可以成为全国环保市场的一个缩影。尽管目前佛山暂未公布2014年环保产业产值数据,但是从一些其他细节中还是能看到佛山环保产业的蓬勃生机。

数据显示,成立于2013年初的佛山市环保产业协会,至2014年底会员企业已从当初的50家增至80家。此外,据佛山市经信局不完全统计显示,2013年佛山节能环保装备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约167亿元,工业增加值近40亿元,利润超过12亿元。

然而,让笔者思考的是,从产业经济角度分析,如今环保产业是依托于强制性环保政策而兴起的,当环境治理完成强势清扫,进入日常常态化管理阶段,环保产业经济又该何以为续,成为国民产业经济中的“常青树”?

目前,随着佛山“环保执法年”“环保法治年”的推行,环保企业所获得的政策红利将愈发明显。然而,一个不可忽略的现实是,尽管佛山拥有超过30万家企业,其中制造业企业近14万家,但随着佛山产业转型升级的推进,诸如改燃天然气、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等措施推行,企业个体对于环保设备的需求将逐步下降,有的甚至会直接将生产环节搬至他市,甚至国外。从而导致环保企业的订单下降,产值增长缓慢。

为此,笔者认为,要激发环保产业的潜能,使之真正成为国民经济中的“常青树”,佛山环保企业应该学会及早“转身”。具体可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是要从“监管者”转身成为“服务员”;二是紧抓“连片整治”机遇,进军农村环保市场,及早布局下一个大蓝海。

首先,环保企业要从“监督者”变为“服务员”,综合环保数据分析,切入企业各生产环节,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供决策参考。

有别于其他地区产业、其他特点,佛山以民营企业为主,这就决定了各区镇推行大规模集中治污存在客观阻碍,因而仅能通过政策要求各企业自行引入环保治理设备。故而,如今佛山环保企业的订单多以中小企业为主,金额不大,设备较为简单。

更可虑的是,生产企业引入环保设备,大多是基于政策的强制性要求,故而生产企业多会对环保企业冠以“监督者”的标签。以在线污染源监督类环保企业为例,生产企业不仅要花钱购买设备,还需将24小时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布。故而在“被监督”的心态下,生产企业和环保企业间不仅会生产心理上的矛盾,也直接导致了生产企业对于环保设备更新、升级的需求不大,致使环保产业产值难以扩大。

因此,环保企业要从“监督者”变为“服务员”,通过收集企业的排放物数据,对企业的生产环节进行反馈,为企业提供决策参考。还是以在线污染源监控类企业为主,通过对企业投入原料、产出废弃物进行大数据分析,环保企业可以告知生产企业哪个环节需进行原料调整,节省成本,优化生产流程。如此便利于双方合作。

其次是及早布局农村环保市场。早在2010年,财政部、环保部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工作,其中重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处理领域;至2013年,“连片整治”运营方式已逐步成为主流。

“连片整治”,即将农村集中区域的各类问题进行统一处理,其对于环保产业推进大规模治理大有裨益。以污水处理为例,数据显示,目前全国约有60万个行政村,但污水处理率仅有5%,按照其中1/3即20万个行政村迫切需要水治理,每个行政村治理需要50万元计算,则共需投入资金1000亿元。

此外,国家对于农村垃圾运营也是提倡“三三制”原则,即中央、镇政府、村民三方各出1/3,目前已在23个试点省份的大部分区域实行,并且均采用“连片整治”原则。

当然,要成为产业经济发展中的“常青树”,环保企业除了要及早“转身”外,本身也需要不断加强自我提升,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使之在竞争中不断处于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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