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对我市20家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情况和高效照明产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此次监察共涉及17家酒店宾馆和3家机关办公楼,监察结果表明:3家机关办公楼的空调温度都达到了国家规定冬季温度不超过20度的规定,照明方面都未发现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照明产品;17家酒店宾馆中,12家酒店宾馆的空调温度达到国家规定,海逸酒店、万达艾美酒店等5家酒店超过国家规定要求,绝大多数酒店都全部或大量使用了节能灯具。
针对未达到国家空调温度控制的酒店宾馆,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按照《节约能源法》和《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了警告,督促其限期整改。下一步,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将逐步建立公共建筑节能情况定期监察制度,对公共建筑节能情况的监察情况在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布,并对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共建筑单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