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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峰谷电价

   2014-07-28 中国节能网910
核心提示:按照相关规定,居民峰谷试点电价采用两段制,峰时段为6时至22时,电价标准为0.4883元/千瓦时;谷时段为22时至6时,电价标准为0.30元/千瓦时,比统一电价要低一角八分。
     按照相关规定,居民峰谷试点电价采用两段制,峰时段为6时至22时,电价标准为0.4883元/千瓦时;谷时段为22时至6时,电价标准为0.30元/千瓦时,比统一电价要低一角八分。
    居民峰谷电价东、西城率先试点
    
10日上午,城区供电公司东四供电所的营业大厅内排起了长队。提前得到通知的居民一早便来到东四供电所办理峰谷试点电价的申请。这标志着北京市居民峰谷电价试点率先在东西城区展开。
    
按照相关规定,居民峰谷试点电价采用两段制,峰时段为6时至22时,电价标准为0.4883元/千瓦时;谷时段为22时至次日6时,电价标准为0.30元/千瓦时,比统一电价要低一角八分。  
昨天记者从北京电力公司获悉,对普通市民来说,实施峰谷电价的好处在于:一方面,低谷每度3角的价格非常优惠,并且居民在电价上一年四季都可得到实惠;另一方面,改变了以往居民的用电观念,提高了电力能源的合理利用率。
    政策解析
   电价新政试点全凭居民自愿
    
今年北京试点范围为西城区已使用单相电子式网络表的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和东城区已使用单相电子式网络表的分散式居民电采暖用户。试点范围内的用户,按自愿的原则,在峰谷电价和单一电价方式中自行选择。申请参加居民峰谷电价试点的用户,将与电力公司签订书面的电费结算协议
    
据悉,金融街供电所也在为西城区试点范围内的用户办理着峰谷试点电价的申请工作。试点范围内的用户均是以自愿的方式进行申请。没有接到通知的居民属试点外用户,电价政策不变。
 
    优惠不兼行
    
凡是符合试点范围内、申请通过了的电采暖用户,实施峰谷电价后,将执行全市统一电价政策,取消其原来的电采暖低谷优惠价,并将结算方式变为“预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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