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15年起,太原将利用5年时间,对4000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实施节能改造。2015年作为起步年,确保完成40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50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
按照相关要求,2月15日前,根据调查摸底的数据,结合中央、省、市有关节能改造的政策要求,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甄别,确定2015年度改造项目,制定分年度改造计划。3月底,编制项目可研、办理立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优质的设计单位,尽快完成设计和设计报审。4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以及施工前期手续办理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5月1日至8月31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节能改造的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完成房屋的节能改造。9月底前,组织完成全市年度改造任务的验收。12月底前,进行工程结算报审工作;对各类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按要求报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存档,并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