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是落实国家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政策和办理建设工程施工报建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各区(县级市)下放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和《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批结果备案下放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从2月16日开始,区建设局受理区内建筑工程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业务。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该局对审批流程设定、经办人员培训和办事指南的印发都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并于2月11日召开了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下放管理权限座谈会,区交投公司等六大区属建设单位和20多家房地产企业参加了会议。
我区受理区内建筑工程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业务,是市级管理权限下放便民利民的举措,也有利于建筑工程节能项目从设计审查到施工监督和质量验收阶段全过程由区一级部门负责实施的质量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