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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电监办强化燃煤电厂节能减排监管

   2013-11-14 中电新闻网1980
核心提示:在调研督查中,也发现部分燃煤电厂存在管理不严、技改投入不足等问题。一是综合厂用电率偏高;二是二氧化硫排放短时超标;三是减排技改不到位;四是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护、运行、管理不到位;五是重点危险区域管理不到位。
福建电监办立足监管 提升燃煤电厂节能减排综合效益
  
中电新闻网讯 通讯员 罗体英 报道 根据国家能源局近期重点工作安排,10月中下旬,福建电监办组织开展福建省燃煤电厂烟气污染排放情况监管调研,重点调研了5家燃煤电厂。
从调研情况看,我省燃煤电厂对烟气污染排放治理工作普遍十分重视,抽查的5家电厂2012年均实现了烟气脱硫,采用低氮燃烧方式运行的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100%,脱硝运行的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45.84%。各单位环保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分工明确;运营模式完善和专业,环保技改投入比例较大;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力求最大限度减少烟气污染物排放。
在调研督查中,也发现部分燃煤电厂存在管理不严、技改投入不足等问题。一是综合厂用电率偏高;二是二氧化硫排放短时超标;三是减排技改不到位;四是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护、运行、管理不到位;五是重点危险区域管理不到位。
在全面了解、重点调研的基础上,已形成调研报告,针对上述相关燃煤电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条监管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燃煤电厂发布,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形成全程闭环监管。
为进一步提高电力企业节能减排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福建电监办将协调相关监管部门对节能减排机制进行调整创新,包括:一是建议福建省物价部门协调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落实,缓解企业经营压力;二是建议环保部门评估低氮燃烧器这一工程减排的效果,既达到更有效的减排效果,又能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并鼓励更多企业实施燃烧器的低氮改造;三是建议电网公司在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促进合同电量优化,实施火电有序调停,尽可能的提高发电厂运行机组负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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