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2014年,山东省财政安排节能减排资金44.21亿元,投向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以点带面,着力推进全省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开展。
工业领域污染治理方面,山东省财政筹集资金14.59亿元,用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异味)治理、重点工业企业脱硝脱硫及工业烟粉尘治理、大企业园区堆场无组织排放的扬尘污染治理,以及重点城市燃煤锅炉替代改造等,有效降低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另外,筹集资金3.62亿元,对铜冶炼、造纸、铅蓄电池等11个工业行业的68家企业落后产能实施淘汰关停,做好相关淘汰落后企业安置职工、转产、化解债务和政府强制淘汰等工作。
在推进交通领域节能减排方面,2014年,山东省财政安排资金7.37亿元,支持加快淘汰黄标车、鼓励更新老旧车、奖励推广新能源车等工作,着力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组合拳。全年累计提前淘汰黄标车5.8万辆,补助老旧车淘汰815辆,推广新能源公交车2707辆,进一步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
绿色低碳,实施建筑领域能耗控制。2014年,山东省财政筹集资金18.63亿元,扎实开展既有居住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实施太阳能光电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公益性绿色建筑等三项示范工程建设,努力构建建筑节能综合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