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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出台整治水域环境工作方案 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

   2015-03-02 中国节能网3320
核心提示:2017年实现中心城区和各镇墟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60%,海南省海口市水域环境无垃圾堆放、无漂浮杂物、无违章建筑,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
      《海口市水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5-2017年)》近日出台,目标是利用三年左右时间(2015—2017年),在《海口市蓝线规划》的控制线内加强水域环境秩序监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监管和执法,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减少中心城区黑臭河渠的数量和区域,至2017年实现中心城区和各镇墟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60%,海南省海口市水域环境无垃圾堆放、无漂浮杂物、无违章建筑,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市地表水环境质量。
 
      水体岸线保洁和巡查责任到人
 
      《方案》提出,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落实永庄水库、龙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土地征收,对保护区进行封闭隔离管理;按规定设置永庄水库、龙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界桩界标。
 
      《方案》强化水域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填占水体的行为。对主城区水域和岸线的垃圾(含水面垃圾、水生漂浮植物及建筑垃圾)进行整治,由市环卫局和各区实行分级管理,将垃圾清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一水体一岸线一保洁责任人”; 2016—2017年逐步做到主城区各水域水体保洁工作全覆盖。具体要做好沙坡水库、永庄水库、东西湖、主城区其他水域水体的保洁工作;加强南渡江海口段两岸及水面的卫生管理,使其保洁工作步入常态化的轨道。
 
      南渡江海口段已建江堤区域、南渡江海口段未建江堤区域和辖区其他水域的巡查工作,要明确发现、报告、处置工作流程,做到“一水域一巡查责任人”,及时发现并迅速处置各类填埋占用水面水域的违建、违法行为。
 
      实施13项截流并网工程
 
      《方案》提出,持续推进截污导流工作,完善城区排水管网。实施和推进上丹村泵站、“四沟四湖”及美舍河新增污水排放口截流并网工程、新外滩路及新港路污水并网工程、沙坡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东西湖及大同沟污水管道分流工程、美舍河沿线现状排污口截流工程、龙昆南污水管道修复工程、道客沟上游污水截流工程、板桥溪污水应急截流工程、电力村30米明沟截污工程、灵山镇污水收集排放工程、江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长流污水处理项目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共13个项目的建设。
 
      不断完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一是继续开展雨污分流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分系统立项实施雨污分流工程,对于排至白沙门污水处理厂的片区按照污水系统细分为滨海大道(海港路-疏港泵站)排水系统、滨海大道(疏港泵站-龙华路)排水系统、长堤路排水系统、海甸岛排水系统及府城片区排水系统等5个排水系统分别组织实施。
 
      二是建设镇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高各镇墟污水收集及处理率。具体任务是2015年启动镇墟污水处理设施的前期工作;2016年开始污水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2017年竣工投产,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三是逐步组建开发区、农场、镇墟排水设施的管养队伍和监管力量,建立开发区、农场、镇墟水域水体保洁队伍。
 
      同时,大力整治污水乱排现象,取缔海达路、颐康路、金牛路无证经营洗车点;查处丁村石料加工厂污水直排美舍河问题;强化对洗车、餐饮、洗浴、保健、足疗等排水大户的规范排水管理,从源头控制无序排污排水现象。
 
      主城区水体实施清淤
 
      《方案》提出开展主城区水体净化工作。根据主城区各水体的淤泥堆积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美舍河、鸭尾溪、龙珠湾、大同沟等沟渠湖泊的清淤工作。其中美舍河清淤示范工程(海府一横路以北至东风桥下游约300米河段止)由市水务局负责实施,其他河段由市市政局负责实施。具体完成期限是2015年开展美舍河清淤工作,2016年开展鸭尾溪水系清淤工作,2017年开展龙珠湾、大同沟等水体的清淤工作。同时探索恢复水体自净能力有效途径。先在玉带河、白沙河利用不同技术开展水体净化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完成后再次组织评估,确定该技术可行将逐步推广。
 
      《方案》提出,结合水域整治,落实《海口市蓝线规划》,对各水域定桩确界,实施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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