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7年,吉林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地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逐年提高,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2%以上……
吉林省环保厅日前传来消息,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吉林今年将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采用独创的“1+N”模式。
什么是“1+N”模式?对大气污染防治又能起到多大效果?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什么是“1+N”模式?
《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林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相继获吉林省政府批准正式颁布,明确了未来5年吉林省防治大气污染工作中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分工,以及全省的空气质量应完成的目标等。
吉林省省长巴音朝鲁就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今年吉林大气污染防治将采取“1+N”的模式推进。
“1”即实施综合整治,以新出台的《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统领,确保省政府与国务院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N”是结合吉林省实际,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制定工业污染治理规划等10个方面专项规划。
“1+N”模式将重点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逐个行业进行整治,逐项问题进行破解。这一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构筑起多部门联合进行大气污染防治的完整体系。
据了解,目前,工业污染治理、火力发电企业大气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气化吉林防治大气污染、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污染防治、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等10个专项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这些规划针对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做了详细分工。
“1+N”模式有哪些特点?
吉林省环保厅污控处副处长王朝霞对“1+N”模式的特点有充分理解。
王朝霞说,由于吉林省的大气污染主要是以煤烟型污染为主,因此,“1+N”模式的首要特点是解决煤烟型污染问题。
据悉,按照燃煤污染治理规划,到2017年,吉林全省要完成12451公里陈旧管网改造任务,基本取消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小锅炉房,全面完成区域锅炉房环保设施升级改造。
“1+N”模式第二个特点是,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日趋严重和凸显,吉林省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列入“1+N”模式,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规划中,明确了柴油车治理、黄标车治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6项重点任务。通过规划的实施,到2017年,全部淘汰排放不达标的黄标车,推广应用5000辆新能源汽车,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以上,重点城市汽车排放污染物下降15%以上。
吉林是农业大省,对秸秆焚烧和秸秆能源化的利用问题也在“1+N”模式中得到详细规划,这是“1+N”模式的第三个特点。通过对秸秆综合治理规划的执行,到2020年,吉林将实现秸秆综合利用2800万吨,其中秸秆还田1150万吨,秸秆制饲料950万吨,秸秆能源化利用70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王朝霞认为,“1+N”模式为固定源、移动源、点源以及面源污染提供了极具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如何落实“1+N”模式?
好的办法需要有效的落实。《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结合吉林省大气污染由煤烟型污染向复合型污染转变的特点,将煤烟型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控制、扬尘综合治理、综合整治大气污染等5个方面独立成章,分别做出了规定。
为防治煤烟型污染,吉林省将通过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快发展集中供热、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措施,全面控制煤烟型污染进一步发展。
吉林省环保厅工程师翟德斌告诉记者,预计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2亿吨以内,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全省范围内限制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到2017年,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全部建成脱硫设施。所有燃煤机组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所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安装脱硝设施,现役钢铁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力争达到100%。8平方米及以上球团生产设备要全部建成脱硫设施。
为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到2017年,基本淘汰老旧机动车,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