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活力和动力显著增强。但是,资源与环境矛盾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如何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我省未来发展中面临的必解难题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吉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生态吉林,实现可持续发展。”省第十次党代会要求更加重视促进可持续发展,而节能减排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是建设生态吉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理性选择。
节能减排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
“十一五”期间,国家首次把节能减排目标列为约束性指标,作为必须完成的硬任务。5年来,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强化规划指导、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强化环境监管、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出台政策法规等措施,扎实推进节能减排。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超额完成,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经济增长质量得到提升。“十一五”时期,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保持较快增长,年均增长14.8%,而单位GDP能耗和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年均分别下降了4.95%、2.83%、1.47%。二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大产业的结构比例为12.2:51.5:36.3,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全省火电、钢铁、水泥等8大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75户,年节能400万吨标准煤。三是民生改善拓展了新领域。我省实施“暖房子”工程,既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又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减排。2010年以来,全省新增城市供热能力1.5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改造面积4699万平方米,改造撤并小锅炉房2409座,改造陈旧管网3584公里,同步完成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1533万平方米,形成年节能能力116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3万吨,让84.02万户、255.11万居民从中受益。四是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坚持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排污企业专项治理,重点工业企业排污达标率显著提高,造纸、粮食深加工、化工等重点污染源得到深度治理。五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松花江、辽河流域水质明显改善,松花江流域出省界断面稳定保持国家规定的水质要求,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普遍好转。
节能减排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务
2012年2月省政府发布《吉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方案设定目标:到2015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8.8%和10.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2.7%和6.9%。为了实现既定目标,我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具体工作举措。但考虑到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以及发展方式的因素,我省节能减排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首先,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成减排的阻碍。在我省能源结构中煤炭占70%,水电、天然气所占比重很小,核电、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几乎是空白。有关数据表明,大气中73%的烟尘排放、90%的二氧化硫和85%的二氧化碳是由煤炭燃烧产生的,而这种能源结构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其次,产业结构不合理。2012年我省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例为11.8:53.4:34.8,作为传统的老工业基地,第二产业在我省的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重大,低耗能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十分突出。我省第二产业比重大导致了能耗难以真正降下来,在就业压力和税收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淘汰落后产能存在相当的难度。最后,发展方式未完全转变。我省经济虽然实现快速增长,但是在快速增长的同时仍然没有摆脱传统的高投入、高污染、低效益的发展模式,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5258.5万吨标准煤,到2012年增加到9028.3万吨标准煤,增长71.7%;2005年电力消费总量3782271万千瓦时,到2012年增加到6369979万千瓦时,增长68.4%。虽然单位GDP能耗和电耗有所下降,但是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能源利用效率仍然不高。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路径依赖”,一旦形成高能耗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短时期内难以改变,因此会给我省未来节能减排带来巨大的压力。
建设生态吉林必须加快推进节能减排
第一,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能意识。能源消费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实现节能降耗目标,必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组织好全省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我省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和方法,加强舆论监督和对外宣传,积极为节能减排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要全面实现我省节能减排目标,必须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节能减排中的支撑作用。加大节能减排科技研发力度,在全省各级相关科技计划中,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积极争取省内重大节能技术纳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政府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
第三,加快节能减排必须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制定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分年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9.8%。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0%和15%左右。
第四,加快节能减排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的核心是通过资源的循环利用和节约,实现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污染获取最大的发展效益。因此,吉林省节能减排,必须同发展循环经济结合起来。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宏观指导,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第五,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要确保完成我省节能减排任务,必须抓住几个重点耗能领域的节能工作。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改造提升现有设施,强化脱氮除磷,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强重点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强伊通河、饮马河、条子河等重要支流综合治理。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筑废弃物再利用、“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第六,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全省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省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各行业。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把地区目标考核与行业目标评价相结合,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省属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加强节能减排执法监督。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大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通则执行情况、建筑施工阶段标准执行情况、全省各级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减排设施和计量装置未按要求运行等行为,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作者单位:中共吉林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