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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全文)

   2013-04-10 政府网站3300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支持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用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完善可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重点支持一汽集团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及四平市联合收割机厂农用机械零部件再制造等重大示范项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

吉政发〔2013〕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1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省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节能环保产业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据统计,2011年,我省节能环保产业企业达到350多户,总产值达916亿元,从业人员71.9万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结构日趋合理,科技创新能力逐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初步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产业体系。在节能领域,干法熄焦、纯低温余热发电、高炉煤气发电、节能汽车、高效电机等重大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取得较大突破,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全省在国家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达到48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的项目日益增多。在资源循环利用领域,“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广泛应用,工业固体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66%,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资源回收再利用体系逐步完善。在环保领域,以环保产品、环保服务为主的产品体系取得一定突破,城市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大型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电除尘、袋式除尘已广泛应用,环保服务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我省节能环保产业虽然发展较快,但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内发达省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有以下方面:

1.缺乏创新能力。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体系不完善,多数企业科研、设计力量薄弱,技术开发投入不足,自主开发能力较弱,缺少自主知识产权。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人才培养、引进与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2.产业规模较小。从我省目前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看,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业集中度低,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作用有待提高。节能环保设备成套化、系列化和标准化水平低,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不高,产业规模效应不明显,市场竞争力较弱。

3.市场不规范。节能环保产业监管体系不健全,市场化水平偏低,市场信息不透明,缺乏公共信息平台,市场开放程度不够,市场无序竞争等问题突出。

4.政策机制不完善。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体系不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环保收费政策尚未到位,缺少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产品与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有待完善;在从业资格、工程招投标、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是我省统筹推进“三化”、实施“三动”战略和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节能环保产业难得的发展机遇期。同时,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保完成全省 “十二五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必须紧紧抓住国际和国内环境的新变化、新特点,顺应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趋势,着眼于满足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提升生态文明水平和建设“美丽吉林”的现实需要,加快培育发展节能服务产业,使之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和新兴支柱产业。

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工程为依托,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提高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宏观指导,完善政策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培育规范市场,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我省新兴支柱产业,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文明以及“美丽吉林”建设,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策引导原则。健全节能环保产业相关标准,完善价格、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金投向节能环保产业,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市场化和规范化进程。

2.坚持科技创新原则。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立足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注重成果转化和推广,形成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提升装备制造能力和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形成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新优势。

3.坚持工程带动原则。加快实施节能改造、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形成对节能环保产业最直接、最有效的需求拉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我省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4%以上,总产值达到1550亿元,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以上;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由目前的10%左右提高到30%以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节能服务业销售额年均增速保持在30%以上,初步建立起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装备水平高、产品市场份额大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体系。

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领域

(一)节能产业重点领域。

1.节能技术和装备。

锅炉窑炉。加快开发工业锅炉燃烧自动调节控制技术装备;推进燃油、燃气工业锅炉、窑炉蓄热式燃烧技术装备产业化;加快推广等离子点火、富氧/全氧燃烧等高效煤粉燃烧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多喷嘴对置式水煤浆气化、粉煤加压气化、非熔渣 —熔渣水煤浆分级气化等先进煤气化技术和装备,推动煤炭的高效清洁利用。

电机及拖动设备。示范推广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电动机用铸铜转子技术等高效节能电机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能效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通风机、水泵以及变频调速等技术和设备,提高电机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余热余压利用设备。完善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和设备;示范推广低热值煤气燃气轮机、烧结及炼钢烟气干法余热回收利用、乏汽与凝结水闭式回收、螺杆膨胀动力驱动、基于吸收式换热的集中供热等技术和设备;大力推广高效换热器、蓄能器、冷凝器、干法熄焦等设备。

2.节能产品。

高效照明产品。加快半导体照明(LED)研发,重点是金属有机源化学气相沉积设备(MOCVD)、高纯金属有机化合物(MO源)、大尺寸衬底及外延、大功率芯片与器件、LED背光及智能化控制等关键设备、核心材料和共性关键技术,示范应用半导体通用照明产品,加快推广风能、太阳能为主,电能为辅的公路隧道照明技术和低汞型高效照明产品。

节能汽车。加快研发和示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汽油直喷、涡轮增压等先进发动机节能技术,以及双离合式自动变速器(DCT)等多档化高效自动变速器等节能减排技术,新型车辆动力蓄电池和新型混合动力汽车机电耦合动力系统(含启动 —停车混合动力汽车技术)、车用动力系统和发电设备等技术装备;推广采用各类节能技术实现的节能汽车;大力推广节能型牵引车和挂车。

新型节能建材。重点发展适用于吉林省气候特点的新型高效节能墙体材料以及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复合保温砌块、轻质复合保温板材、光伏一体化建筑用玻璃幕墙等新型墙体材料;大力推广节能建筑门窗、隔热和安全性能高的节能膜和屋面防水保温系统、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地源热泵高速公路供热技术、废弃石屑制造轻质砌块代替石砌工程及混凝土防护技术。

换热器。加快新型节能型换热器产品研发(耐高温、耐高压、热交换效率高的新型节能焊接式板式换热器),推进系统集成换热器产品升级(为国家重点工程配套的大型可拆式板式换热器、系统集成应用的换热机组等);加快检测中心建设。

3.节能服务。

大力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模式的节能服务产业,不断提升节能服务公司的技术集成和融资能力。引导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推动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加强技术研发、服务创新、人才培养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重点领域。

1.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重点开发加压浸出、生物冶金、矿浆电解技术,提高从复杂难处理金属共生矿和有色金属尾矿中提取铜、镍等紧缺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强优势特色矿产资源及复杂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高效采选;推进非金属、油母页岩等资源开发利用,提高页岩气和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发展油母页岩、油砂、火山灰、硅藻土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高岭土、铝矾土等共伴生非金属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和深加工。

2.工业“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加强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磷石膏、化工废渣、冶炼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研究完善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推广大掺量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建材产品。研发和推广废旧沥青混合料、建筑废物混杂料再生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建筑废物分类设备及生产道路结构层材料、人行道透水材料、市政设施复合材料、煤矸石和硼灰应用于公路路基等技术。加大工业放散气回收利用及余热、余压综合利用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力度,推广循环水、空冷、污水回用、凝结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技术和设备。

3.再制造。

重点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用机械、机床等机电产品再制造,研发旧件无损检测与寿命评估技术、高效环保清洗设备,推广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高速电弧喷涂等关键技术和装备。

4.再生资源利用。

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示范推广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和电路板自动拆解、破碎、分选技术与装备,推广封闭式箱体机械破碎、电视电脑锥屏机械分离等技术。

报废汽车资源化利用。完善报废汽车车身机械自动化粉碎分选技术及钢铁、塑料、橡胶等组分的分类富集回收技术,研发报废汽车主要零部件精细化无损拆解处理平台技术,提升报废汽车拆解回收利用的自动化、专业化水平。

废橡胶、废塑料资源再生利用。推广应用常温粉碎及低硫高附加值再生橡胶成套设备;研发各种废塑料混杂物分类技术或直接利用技术,推广应用深层清洗、再生造粒和改性技术。

5.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建设餐厨废弃物密闭化、专业化收集运输体系;研发餐厨废弃物低能耗高效灭菌和废油高效回收利用技术装备;鼓励餐厨废油生产生物柴油、化工制品,餐厨废弃物厌氧发酵生产沼气及高效有机肥。

6.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代木、制作生物培养基、生物质燃料等技术与装备,秸秆固化成型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及装备;推进林业剩余物、次小薪材等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发酵制饲料、沼气、高效有机肥等技术集成应用。

7.水资源节约与利用。

推进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资源化利用,扩大再生水的应用。大力推进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装备产业化。

(三)环保产业重点领域。

1.环保技术和装备。

污水处理。重点攻克膜处理、新型生物脱氮、重金属废水处理、重点行业清洁生产与水分级回用集成技术、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工业废水深度处理技术;重点示范污泥生物法消减、移动式应急水处理设备、水生态修复技术与装备。推广污水处理厂高效节能曝气、低温强化处理、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处置等技术与装备。

垃圾处理。研发渗滤液处理技术与装备,强化研发焚烧烟气治理技术、清洁燃烧技术与装备,示范推广烟气净化系统、中小型焚烧炉高效处理技术、大型填埋场沼气回收及发电技术和装备,大力推广生活垃圾预处理技术装备。

饮用水安全保障。重点突破高效水质净化技术,开发区域饮用水安全输配与联合应急关键技术、农村供水水质维持技术。推广性价比高的适合分散型供水的村镇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和装备。

大气污染控制。研发推广重点行业烟气脱硝及低氮燃烧、挥发性有机物处理、细微与超细(PM25及以下粒径)粉尘控制技术、汽车尾气高效催化转化及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等技术与装备,示范推广非电行业烟气脱硫技术与装备,改造提升现有燃煤电厂、大中型工业锅炉窑炉烟气脱硫脱硝技术与装备,加快先进袋式除尘器、电袋复合式除尘技术的示范应用。

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加快研发重金属、危险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放射性污染和受污染土壤减污与功能恢复的治理技术与装备。

农村面源治理。研究化肥农药在农田中随水土流失的迁移转化规律,研发推广农作物测土施肥及生物农药防治病虫害技术及药剂、集成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监测设备。加快大型实验室通用分析、快速准确的便携或车载式应急环境监测、污染源烟气、工业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在线连续监测技术设备的开发和应用。

2.环保产品。

环保材料。重点研发和示范膜材料和膜组件、高性能防渗材料、布袋除尘器高端纤维滤料和配件等;推广离子交换树脂、生物滤料及填料、高效活性炭、快速高效分子吸附材料等。

环保药剂。重点研发和示范有机合成高分子絮凝剂、微生物絮凝剂、脱硝催化剂及其载体、高性能脱硫剂等;推广循环冷却水处理药剂、杀菌灭藻剂、水处理消毒剂、固废处理固化剂和稳定剂等。

3.环保服务。

以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火电厂烟气脱硫脱硝、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为重点,推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大力发展环境投融资、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监理、认证评估、环境保险、环境仲裁、环境法律诉讼和教育培训等环保服务体系,培育排污权交易市场,研究生态补偿机制,探索新兴服务模式。

四、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工程

(一)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

围绕应用面广、节能潜力大的锅炉窑炉、电机系统、余热余压利用等重点领域,通过重大技术和装备产业化示范、规模化应用等,形成粉煤气化、蓄热式燃烧、高效换热器等以高效燃烧和换热技术为特色的制造基地;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高压变频控制、无功补偿等高效电机及其控制系统产业化基地;低品位余热发电、中低浓度煤层气利用等余热余能利用装备制造基地;新型车辆动力蓄电池和新型混合动力汽车机电耦合动力系统、车用动力系统和发电设备等技术装备基地。

(二)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及应用工程。

整合现有资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实现半导体照明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培育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较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半导体照明新兴产业集聚区。逐步推广半导体照明产品,形成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半导体照明产业。

(三)“城市矿产”示范工程。

推进“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回收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污染治理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废弃家电设备、汽车、塑料、橡胶等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

(四)再制造产业化工程。

支持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用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完善可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重点支持一汽集团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及四平市联合收割机厂农用机械零部件再制造等重大示范项目。

(五)产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以共伴生矿产资源回收利用、尾矿稀有金属分选和回收、大宗固体废物大掺量高附加值利用为重点,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鼓励产业集聚,形成以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为依托的发展格局。以铁矿、铜矿、金矿、铅锌矿、钨矿为重点,推进共伴生矿产资源和尾矿综合利用;推进建筑废物和道路沥青再生利用。

(六)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

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泥处理处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畜禽养殖清洁生产等核心技术产业化;重点示范膜生物反应器(MBR)、垃圾焚烧及烟气处理、烟气脱硫脱硝等先进技术装备及能源、农业等行业清洁生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城镇生活污水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设备、300兆瓦及以上燃煤电厂烟气脱硝技术装备、600兆瓦及以上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及布袋或电袋复合除尘设备和高效垃圾焚烧炉等重大装备。拥有高性能膜、脱硝催化剂纳米级二氧化钛载体、高效滤料等污染控制材料生产的相关知识产权。

(七)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工程。

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扶持,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建立全方位环保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具有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一条龙服务能力的总承包公司,提高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烟气脱硫脱销等重点领域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鼓励在各类产业园区、城市和重点行业等开展综合环保服务试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形成多方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快科技创新,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消化吸收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品牌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强节能环保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技术水平,营造适宜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科研创新的环境和氛围。

(二)促进产业集约化发展。

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中小型节能环保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培育一批产业特色突出、产品链条长、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知名企业。注重品牌带动效应,制定品牌创建的激励机制。发挥园区聚集带动作用,引导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向园区集中,逐步形成产业适度聚集,企业充分竞争,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拓宽投融资渠道。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支持建设一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的重点项目,带动产业向高水平、高层次发展。鼓励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投入力度,采用先进技术装备,优化生产流程,实现节能减排。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资质好、管理规范的节能环保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和外资进入节能环保产业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环保投入机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四)完善相关政策。

认真落实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对技术研发、设备购置和装备制造以及列入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鼓励类项目依照税法给予税收优惠。继续实行国家规定的差别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严格落实国家脱硫电价和脱硝电价政策。深化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研究完善对自备水源用户征收污水处理费制度。改进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合理确定收费载体和标准,降低收取成本,提高收缴率。对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国家支持的项目用地给予优先保障,力争通过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五)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创新节能环保服务机制,推广“一站式”服务,开拓服务市场,提升服务产业规模。加快制订产品测试标准和评价体系,构建节能环保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管机制。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定期举办产业发展研讨会、论坛、博览会,搭建产业交流和市场平台。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节能环保产业博览会、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加强市场、产品质量监督,强化标准标识管理,整顿和规范节能环保市场秩序,严格节能环保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有序竞争,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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