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西网1月23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正在南宁举行,民盟广西区委向大会提案,建议推进北部湾“两国四方”环保合作。
提案称称,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中共十八大报告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 这是总揽国内外大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新部署。广西北部湾作为中国-东盟合作的前沿阵地、作为我国第一个国际化的区域经济合作区,应顺应国际社会海洋保护跨国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以加强北部湾“两国四方”环保合作为切入点,推动广西北部湾成为中国-东盟环保合作的“领军”,以环保合作带动经济合作,在北部湾及南海海域探索具有引领未来意义的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新模式,形成在全世界都有示范意义的海洋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为中国-东盟进一步友好合作“添砖加瓦”。尤其是当前面对美国高调重返东南亚,广西北部湾更应该树立起经济繁荣和生态优良共存的“绿色窗口”,向邻国展示中国欣欣向荣且环境友好的发展形象,增强其在国际区域中的影响力,这对树立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大国新形象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
一、北部湾跨境跨国的海洋环保合作是大势所趋,也是民心所向
(一)顺应全球海洋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
全球环境变暖和人口增长(尤其是沿海地区的人口快速增长)叠加将使海洋环境面临更严峻的挑战。应对挑战,由多个国际环境保护组织联合撰写的《2010年全球海洋保护:发展现状和未来展望》提出了未来海洋环境保护几个方面的努力方向:海洋保护的网络化、海洋保护的跨国化、海洋保护的经济化、海洋保护的社会化、海洋保护的深海化。当前,跨国海洋环境合作正在蓬勃开展,主要有:芬兰和俄罗斯在芬兰湾的环保合作、美国和墨西哥共同治理和保护墨西哥湾生态环境、密克罗尼西亚群岛国家合作保护海洋环境、加勒比海国家合作保护海洋环境。其中,2009年5月,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所罗门群岛、东帝汶六国领导人联合提出了海洋保护的“珊瑚三角洲行动”,旨在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环保合作已成为中国与东盟双方重点关注的优先领域
围绕南海问题,中国和东盟一些国家有加强合作的一面,同时也有更加敏感的趋势,北部湾地区的国际环境一些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在这样的背景下,环境保护合作是所有各方均认可的“和平使者”。《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2009-2015)》的制定,反映了环保合作已成为中国与东盟双方重点关注的优先领域。2011年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自2004年开始举办以来首次将环境保护定为主题,更突显了国际环保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美丽中国”的号角已经吹响,广西北部湾作为建设“美丽边境”的前沿阵地,应抓住这个机遇,积极倡导,主动“出击”,先行一步,探索跨境跨国的海洋环保合作。
(三)北部湾环保合作势在必行
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北部湾海域被誉为我国近岸海域“唯一的洁海”。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沿岸重化工业的密集布局,北部湾海域的“蓝天碧海”前景也不容乐观。广西在北部湾沿海的重化工业布局已形成雏形。“广东省重工业基地”定位在湛江。海南将工业重心布局在面向北部湾的“西部工业走廊”。同时,越南也在抓紧在北部湾布局重化工业。根据2009年3月越南政府总理签署批准的《至2020年北部湾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将北部湾沿海地区发展成为活跃的经济区,发展钢铁、煤炭、火电、造船、机械制造等优势主导产业。目前,陆源污染、溢油污染、海洋生态系统退化等环境问题正在“侵扰“着这一片洁海。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北部湾海域的跨境污染正在上升为中越关系的又一敏感问题。2012年1月的《越南新闻》(英文版)刊登了文章《北部湾正在遭受污染威胁》,对越南北部湾遭受跨境污染表示高度关注,同时也表示了推进跨境环保合作的愿望。因此,推进北部湾环保合作既是紧迫的现实需要,同时也符合两国的共同意愿,对广西的发展也有现实的积极意义,容易达成共识并形成行动方案,并产生良好的国际影响力。
(四)以环保合作带动“绿色经济”发展
绿色经济是大方向。联合国今后拟在有机农业、生态旅游、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贸易等几个方面推动“绿色经济”。当前,中国正在大力倡导绿色经济,东盟国家也提出了建设“绿色东盟”的设想。随着国际社会愈来愈重视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广西北部湾应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结合《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确定的“环境无害化技术和环境标志与清洁生产、环境产品和服务、公众意识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化保护、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全球环境问题”等6个优先合作领域,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推进“两国四方”海洋环保合作,共创北部湾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二、广西北部湾在以下几个方面可有所作为
(一)积极向国家呼吁建立“北部湾绿色海洋经济实验区”
目前,我国沿海省区市海洋经济发展呈现出“千帆竞渡、百舸争流”之势,各种试验区、经济区已实现了对所有沿海区域的全覆盖。但是,全国没有一个基于海洋生态系统的、跨省区的海洋经济试验区,这非常不利于破解我国沿海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的矛盾。因此非常有必要在热带、亚热带海洋资源丰富的北部湾,包括广东省雷州半岛、海南省西部、广西沿海,建设全国第一个跨越省际行政区划绿色海洋经济试验区,探索具有引领未来意义的海洋资源利用和管理模式,形成独具热带、亚热带特色的北部湾海洋经济体系,形成在国内、东南亚、全世界都有示范意义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二)呼吁建立中越北部湾环境合作机制
建立中越北部湾环境合作联合委员会,签署中越北部湾环境合作协议,成立中越北部湾环境合作基金等,通过稳定的双边环境合作机制,开展合作项目,保障环境合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几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先导性项目
1.在广西北海市建立北部湾环境教育与环保技术服务中心。以目前具有优势的环保产业(农村沼气、生物质能、太阳能利用)为突破口,在环境无害化技术、环境标志与清洁生产等方面开展信息和环保技术培训。实施有效措施,制定行动方案,提升滨海排水区的废水处理能力,减少入海污染物排放。促进区域内废弃物循环利用,提高原材料使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促进环境无害化技术发展与转让,推动环境标志与清洁生产合作。
2.建立中越北部湾国际和平公园。在北部湾中越跨境河流北仑河入海口地带,建立中越北部湾国际和平公园,内设自然保护区、休闲旅游区、文化展示区、越战纪念馆、特色产品集市等,有可能成为化解边境敏感问题的有效途径。
3.建立北部湾“两国四方”海洋保护区网络。在中国(广西、广东、海南)及越南海域,选取典型、有代表性的海洋生态区域,建立北部湾“两国四方”海洋保护区网络,形成信息共享、政府与公众共同参与的机制,同时争取相关国际组织的支持。
4.建设广西北部湾环保装备制造业基地。发展壮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节能环保企业,积极引进节能环保装备的品牌企业,培育和发展大气污染治理装备、水污染治理装备、固体废物处理装备、资源综合利用装备等制造业,使其成为对东盟的出口基地。
5.增强海洋环境安全。两国联合培训相关工作人员,提高海洋溢油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强联合合作,确保海上石油、化学品及其它危险品、有害物品的运输安全。
6.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探索联合进行环境监测的可能性,提高环境监测水平。探索进一步合作的机制,就未来可能产生的跨国环境影响进行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