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7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李小琳女士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经济组界别联组会讨论。
李小琳分别从发展清洁能源、环境保护、国企国资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四个方面谈了自己对政府工作报告的认识,并结合自己工作实践,谈了个人想法。
清洁能源——“发展海上风电,与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高度一致”
就清洁能源发展,李小琳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能源方面的核心是绿色低碳、节约优先、循环利用、创新驱动,重点发展清洁能源。目前我国可供集中开发的清洁能源资源主要包括西南水电、西北风电和光伏,这些资源都存在就地消纳能力有限、需要远距离输送等困难。而发展海上风电优势明显。
李小琳认为,发展海上风电与我国经济区域布局,与发展海洋经济、实施海洋强国战略高度一致。她说,海上风电要实现全面实质性启动,确保健康有序发展,还要统一做好资源普查;出台国家整体战略规划;协同技术攻关,突破技术瓶颈;改进审批机制和电价形成机制。
环境保护——“发展高效集中供热,可取得‘上大压小’相当节能效益”
谈到环境保护,李小琳非常认同政府工作报告中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
李小琳说,“十二五”期间我国规划拆除小锅炉5万台,但部分地区执行力度不够,严重影响高效集中供热对防治大气污染潜力的发挥。如果能以燃煤发电机组的高效集中供热替代小锅炉,每年可节约标煤6300万吨以上,相当于“上大压小”关停8000万千瓦小火电机组,减排效益明显。
国企国资改革——“通过加快整体上市,推动央企规范运作”
谈到国企国资改革,李小琳认为国企改革可借助市场的力量,通过市场、以整体上市为主要途径,有序实现混合所有制,推动央企规范治理。
她建议充分发挥央企上市公司作用,加快央企主营业务整体上市进程,服从上市监管要求,上市后,公开披露财务信息,推动央企规范运作。
依法治国——“加快完善国家能源法律法规体系”
谈到全面依法治国,李小琳认为“科学立法”是前提。当前我国一些领域,法律法规体系仍然还没有有效建立起来,能源领域就是一个典型代表。
她建议,加强组织和顶层设计,加强能源法律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尽快出台能源母法;分阶段完善以《能源法》为统领的金字塔式能源法律体系,争取用5到10年时间,完成这一历史性系统工程。
李小琳说:“作为一名电力工作者,我将带领团队脚踏实地、不遗余力,为国家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水蓝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8年的政协委员期间,李小琳委员共提交了32份提案,涉及电力改革、新能源发展、节能减排等多个领域,一半带“绿色”,其中有的进入国家智库、有的成为政协优秀提案、有的直接推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