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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加强医疗垃圾管理

   2015-03-13 中国环境报2470
核心提示: 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由卫生防疫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垃圾产生的管理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垃圾的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定期抽查、检查等。

目前,我国主要推行集中无害化处置方式处理医疗垃圾,对医疗垃圾的管理和处理方式与世界各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合作与监督;增加投资力度,建立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向非焚烧技术转变,严格执行处理标准。

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由卫生防疫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垃圾产生的管理工作,由环卫部门负责医疗垃圾的贮存、运输、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由环保部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工作,定期抽查、检查等。

同时,增加投资力度,高标准建立一批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逐步完善医疗垃圾的运输、处理体系,对医疗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和完全密封性运输及无害化处理,兼顾农村地区医疗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地方政府应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多种形式资金,积极实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企业化经营和社会化管理。

在完善医疗垃圾处理的登记制度和收费制度方面,农工党中央提案建议,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各医疗垃圾产生者的登记工作,包括私人诊所、乡村医院等;由环保部门做好医疗垃圾处置企业的申报登记工作,而医疗垃圾的暂时贮存则由医院的专门部门做好每天的登记工作。

此外,提案建议,医疗垃圾收费应当有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可采取按床位计费为主、按重量计费为辅的方式收取医疗垃圾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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