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湘地电自供区电网改造——访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电力公司电力调控中心副主任杨淑娣
3月6日下午,在湖南省代表团驻地鸿府大厦的大厅,记者见到了刚刚完成小组会议发言的杨淑娣。她身穿靓丽精致的苗服,戴着银制头冠和项圈,用夹带浓浓乡音的普通话笑着跟记者大声打招呼。眼前这个淳朴热情的苗族女性,已坚守电力调度工作20年。
杨淑娣来自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由于历史的原因,当地农网改造率较低,农民对地方电网自供区电网改造的要求十分强烈。身为城步苗族自治县电力公司电力调控中心副主任的杨淑娣,这次递交给人大会议的建议——— 《关于加强湖南地方电网自供区电网改造并移交国家电网统一管理的建议》,就是她从当地民众切身利益出发,为民审议,为民提议案的切实体现。
记者:今年“两会”您关注哪方面问题?
杨淑娣:湖南省自供区落后的农村电网已严重制约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能完全适应“三农”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农村电网亟待改造,各级政府和自供区广大用户要求加强农网改造的愿望强烈。就此,我提出了关于加强湖南地方电网自供区电网改造并移交国家电网统一管理的建议。
记者:能具体介绍一下吗?
杨淑娣:因历史、地理环境等因素影响,湖南省存在大量依托小水电站供电的农村小型地方电网(以下称自供区),以及部分独立管理的农场、林场、企业转供区等自供区。近年来,随着湖南农村社会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农村电力需求大幅增长,自供区供用电矛盾突显。湖南省电力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近3年来,先后接管52个自供区电网,涉及12个县、97个乡镇、1183个行政村,供电面积9189平方千米。湖南省电力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对自供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共计解决了39.2万户、166.4万农村人口的可靠用电问题。
目前,全省仍存在大量自供区,涉及约1386个村、35.26万户,约140万人口。
这些自供区普遍存在电网结构薄弱、设备老化、供电可靠性低、电压质量差、电能损耗高、安全隐患多等问题,电网建设严重滞后,已成为农村电力管理最薄弱的地方。在管理体制上,这些自供区大都存在产权关系复杂、利益关系复杂、用电管理复杂等问题。自供区供电资产存在国有、集体所有、个人所有等多种所有制形式,产权关系不清晰;供用电矛盾突出,部分库区用户长期实行优惠电价政策,部分自供区电价远高于目录电价,农民负担重;自供区内私拉乱接、违章违规用电、无表用电现象多,安全隐患突出,部分库区用户因对征地、淹没补偿不满,长期积累的矛盾通过拒缴电费、偷电、破坏电力设施等方式转移至电力企业。
记者:在您看来,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
杨淑娣:我建议,将自供区电网纳入湖南省电力公司统一管理,农网改造由湖南省电力公司实行统贷统还。自供区电网纳入国家电网统一管理前,由当地政府主导实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发供分开、人员分流,理顺产权关系。
与此同时,国家继续加大湖南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投资力度,并将中央资本金占农网改造升级投资的比例由20%提高至30%。2015~2017年,每年湖南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规模应不低于50亿元。
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中央预算内资本金下达的规模,省、市各级地方财政应按照一定比例注入资本金。湖南自供区数量多,农村电网相当落后,且自供区大多地处偏远山区,用户分散,农网改造成本大,预计完成自供区电网改造至少需投入15亿元,而湖南省电力公司自2008年冰灾以来累计亏损严重,投资能力有限,建议省、市财政加大支持力度。
我还建议,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自供区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和农村电网改造的支持力度,出台相关优惠和支持政策,加强组织协调,重点解决库区因征地、淹没补偿的历史欠账,规范用电秩序,优化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确保农网改造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