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安市经信委、市节能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节能决策部署,结合泰安实际,不断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节能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经初步核算,2014年前三季度,泰安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9%,按进度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节能目标任务。2014年,泰安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完成173.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1%。第一产业用电量3.65亿千瓦时,增长17.50%;第二产业用电量131.00亿千瓦时,增长3.42%;第三产业用电量16.23亿千瓦时,增长2.58%。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产值85.4亿元、利税16.3亿元、利润13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5.4%、63%、116%。全市完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4.1%,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50家。全年监察企业79家,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启动41家,其中有10家企业已通过认证。
抓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偏重的矛盾和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一直是制约泰安市节能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2014年以来,围绕传统工业产业改造升级,市经信委联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省节能奖励资金和市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和建设了一批工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加强节能技术推广应用。2014年,泰安市以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为载体,着力提升节能科技进步水平,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通过开展节能惠民工作,积极组织生产企业参与投标,及时为生产企业提供信息;深入调研分析,引导流通企业设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销售专区;加强对节能惠民推广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政策落实到位;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把节能产品补贴标准及补贴申领程序向城乡居民讲清楚、说明白,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泰安市充分发挥3家节能环保产业基地集聚带动作用,引进、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领域的关键技术、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提高了节能环保产品市场占有率。积极宣传国家、省、市有关鼓励发展节能服务业的政策措施,鼓励用能单位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鼓励金融机构支持节能服务业发展,增强全社会对节能服务业的认同感。围绕发展节能服务产业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提供实践和理论支撑。大力培育发展专业性节能服务中介机构,创新节能服务机制,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的支持奖励。
全面推进太阳能推广利用。利用我市太阳能产业发展起步较早,具有扎实的产业基础这一优势,加快发展太阳能产业和太阳能在各领域的利用。积极组织学校和医疗、养老机构申报2014年度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认真筛选泰安市优势太阳能企业申报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项目供货厂商。加快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利用省节能考核奖励资金支持了一批太阳能工业热力系统项目。
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贯彻落实《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试点开展节能量交易工作,印发《泰安市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施计划》,加强对能源管理体系工作的统筹管理。加强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同时,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等能耗数据报送工作的督导,确保报告报送的及时性和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节能自愿协议和能效对标活动,加大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培训力度,建立了重点企业能源管理岗位备案制度。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循环经济示范县建设上,新泰被列为全国首批“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肥城市被省经信委列为全省首批“循环经济示范县”创建地区。组织开展市循环经济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打造乡镇循环经济发展的升级版。山东鲁珠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省经信委授予“全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同时,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按照《泰安市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方案》,启动实施2个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抓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及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机械产品再制造工作。
着力抓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市经信委牵头为企业提供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服务,截至目前,我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达到64家。抓好资源综合利用日常监管工作,安排部署了年度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检工作。修订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统计制度,为全面分析指导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强力推进清洁生产,提高区域清洁生产水平。大力实施清洁生产项目,制定出台我市高风险污染物削减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和全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进一步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制定出台了《泰安市2014年节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点,采取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节能工作的检查督导,推动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83家年耗能总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全部纳入数据报送管理。认真贯彻全省《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电机使用情况专项调查,提升工业企业电机系统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设备。
2015年,市经信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节能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17%的节能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