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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拨款1283万元 扶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

   2015-03-16 济南日报1440
核心提示: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日前拨付资金1283万元,用于2015年全省设区城市空气站“转让——经营”(TO)模式运行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我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日前拨付资金1283万元,用于2015年全省设区城市空气站“转让——经营”(TO)模式运行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推进我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据了解,山东自2010年开展“转让-经营”模式试点,目前全省17市144个空气站全部实现“监测设备有偿转让,专业队伍运营维护,专业机构移动比对,环保部门质控考核,政府购买合格数据”的模式,成效显著,监测数据大幅提升,监测成本得到降低,环境监测市场得到培育。
 
      山东省财政相关人士表示,“转让——经营”模式下,政府不再直接负责日常环境监测事务,全部交给专业机构运营。省级主要负责管理运营、比对单位,市级主要负责保障监测条件,既避免了可能的地方行政干预,也发挥了专业机构的专长。目前全省设区市空气站均运行稳定,设备运行率和数据准确率排名都居全省前列。比如,菏泽市实行新模式后,数据准确率由以前的84.4%大幅度提高到97.8%。
 
      “转让——经营”模式下,专业机构负责设备运营维护以及以后的设备更新,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和专业优势,同时,通过市场竞争的作用,督促专业机构提高业务能力,节约运行成本。据测算,实行“转让——经营”模式,全省空气站运行费用将降低15%左右。
 
      同时,全省委托专业机构对全省空气站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空气站转让设备余值的标底。运营单位按照空气站建设时省、市出资比例,将转让设备余值一次性分别支付给省、市,盘活了国有资产,“死钱”变“活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环保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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