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市围绕全国“两型社会”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积极推进水务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建立农业节水机制与“双高”企业退出机制,初步形成了节水长效机制。
理顺管理体制。试点期,全面建成市、县、乡三级水务一体化管理体系,各级水务管理职能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无缝对接,全面构建了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网络。成立长沙市水务局,按照“上下对口,职能对应,因地制宜”的原则,将原市水利局的职责、原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承担的城市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市水务局。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望城区、岳麓区相继成立了水务局,设置乡镇水务管理站。
建立落后产能淘汰和高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制定了《长沙市高耗水产业退出方案》和《长沙市高耗水行业准入制度》,对高耗水行业实施严格的准入标准,对冶金、纺织、机械等企业能进行工艺改造,不能改造的予以搬迁,转而引进低能耗、高产值的先进科技产业。严禁引进、新建、扩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印染等“十八小”企业,严防已关闭“十八小”企业恢复生产。试点期间,长沙市共取缔、关闭“五小”、“双高”企业368家,淘汰退出、限期搬迁、停业整治湖南三环颜料有限公司、长沙毛巾集团公司、湖南经阁铝材有限公司等企业58家。
建立“先费后水、节奖超罚”农业节水机制。在桐仁桥等灌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对农业用水按照“定额分配、按方收费、梯级计价、节水有奖、水权可转让”的原则,合理确定灌区农田用水定额,实行先交费后用水,每超定额用水量20%,加收0.01元/立方米,依次类推,对节约用水50%以内的,每立方米奖励0.02元,50%以上的双倍奖励返还用水者协会,专项用于区域内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调动农民节水积极性。配套建设灌渠供水实时监控系统,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了条件。
经过几年的建设,长沙市水资源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用水效率不断提高,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实现了用水总量控制目标,2011年用水量37亿立方米。试点前后,万元GDP用水量从129立方米降低到66立方米,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5提高到0.47,节水灌溉率从34%提高到4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108立方米降低到53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40%提高到61%。桐仁桥灌区亩均水费支出降低4元,水费实收率100%,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
长沙市基本情况
长沙为湖南省政治、文化和科技中心,为“两型”社会建设配套改革试验区,地处湖南东北部,总国土面积1.2万平方公里。2008年人口659万,国内生产总值3000亿元,人均4.5万元,三次产业结构为5.2:46.8:48。全市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508毫米,水资源总量96亿立方米,人均本地水资源量为1509立方米。境内河流众多,过境水量丰富,但季节性缺水、水质性缺水问题较为严重。
2008年,水利部确定长沙市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试点建设期为2009-2011年。